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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陽縣交通運輸局實施2023年農村公路(橋梁)建設工程項目
(第二批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3年農村公路(橋梁)建設工程項目已由射陽縣行政審批局以射行審投資審[2022]276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射陽縣交通工程建設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的2023年農村公路(橋梁)建設工程項目(第二批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 標 人:射陽縣交通工程建設中心;
2.2項目名稱:射陽縣交通運輸局實施2023年農村公路(橋梁)建設工程項目;
2.3標段名稱:射陽縣交通運輸局實施2023年農村公路(橋梁)建設工程項目(第二批工程);
2.4建設地點:射陽縣境內;
2.5建設內容:本工程主要為四明鎮、興橋鎮、千秋鎮、合德鎮、特庸鎮、海通鎮、海河鎮七個鎮區的農村公路及橋梁的建設。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圖紙為準。
2.6招標控制價(投標最高限價):1609.51萬元
2.7工期要求: 180 日歷天,具體工期要求服從招標人建設工期需要;
2.8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1月,交竣工日期: 2024年4月;
2.9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圖紙、及施工現場條件范圍內的全部工程;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12招標計價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如下資格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1法人資格:投標人應具有獨立完成本項目全部硬件及軟件配套實施的能力,同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企業營業執照。
3.1.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8月1日(以交/竣工時間為準)以來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800萬元的類似四級及以上公路施工業績,且已交/竣工驗收合格。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glxy.mot. 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本段規定僅適用于根據《關于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要求,招標人應通過名錄對投標人資質條件進行審核的公路施工企業。
3.2投標人擬投入人員要求:
3.2.1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公路工程)執業資格,并具有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020年8月1日以來(以交/竣工時間為準),承擔過一項合同金額不低于800萬元的類似四級及以上公路施工項目負責人業績,且已交/竣工驗收合格。
3.2.2技術負責人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2020年8月1日以來(以交/竣工時間為準),承擔過一項合同金額不低于800萬元的類似四級及以上公路施工技術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業績,且已交/竣工驗收合格。
注:投標人業績、項目負責人業績、技術負責人業績,三個業績分別提供,不得重復。
3.2.3專職安全員:應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3.2.4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須均為本單位正式職工,不得為同一人,并確保從2023年2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連續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例:如開標日期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5年2月以后任意連續6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注:投標人資格審查相關信息(除招標人特別說明外)均以江蘇省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截圖內容為準,且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業績不得重復,投標人應提前完成備案,并及時將系統中相關內容進行更新和補充,確保其完整性(包括職稱專業、項目簡介等信息,其中《擬投入本標段主要人員經歷表》和《企業已建工程表》中必須能夠體現公路等級等指標性內容),上述投標人資格審查相關信息需截圖以及提供相關鏈接并提供打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招標人將不予認可;中標人應在中標后向招標人提供企業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交(竣)工驗收報告等原件)進行核對如無法提供或提供的資料與備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資料,視為不具備履約能力,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可以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按照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建議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并確定其它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或重新組織招標;根據蘇交建[2015]25號文的規定,備案信息需要公示5個工作日,投標人應予以考慮,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若出現中標候選人撤銷投標文件或中標人放棄中標情形的,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并按照《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扣除企業信用分值,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的數額時,招標人有權要求追加賠償。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否則, 相關投標均無效。
3.5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6 信譽要求:
(1)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信用等級評價為C級及以上級別;
(2)截止投標文件遞交當日,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反失信企業名單。
(3)截止投標文件遞交當日,擬定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在最近一次江蘇省公路水運工程主要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系統(江蘇交通運輸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主要從業人員信用等級評價為 B-級及以上級別,需提供系統中生成的信用報告或網頁截圖打印件。
注:根據蘇交規〔2019〕2號文的規定,信息需要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投標人應予以考慮,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招標文件獲取方式: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登錄射陽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前下載招標文件,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投標的,責任自負)。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圖紙每套售價0元,招標人根據設計資料對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氣象和料場分布、取土場、棄土場位置等資料編制的參考資料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 為2023年10月25日09時00分。
5.3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 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射陽縣人民政府網、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上發布。
7、其他
7.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評標辦法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7.2 本次招標項目不安排專門的現場踏勘。投標人認為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的,招標人將予以支持,費用由投標人自理。考察過程如發生人身傷害、財產或其他損失,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招標人均不負責。
7.3 工程支付方式:
(1)開工預付款:無
(2)分次支付: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根據《關于交通工程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意見》(蘇交規〔2021〕2號)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資工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四項制度”。工程款指按簽訂的合同價扣除《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中發包人預留的暫列金額、專業工程暫估價及其二項稅金后的工程價款。
工程實施中按形象進度支付工程款,具體付款幅度如下:
(1)按工程形象進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對應的工程價格達中標價50%并經招標人確認后,付中標價的30%工程款;
(2)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后,付至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工程交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工程初審結束,招標人根據初審結果付至8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若初審工作未結束,暫付至中標價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中標人應于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后2個月內上報竣工結算審計文件,并積極配合招標人審計工作);
(4)工程交工驗收合格滿兩年,招標人根據終審結果結清剩余工程款;
(5)按以上進度付款,無任何利息補償。付款時,承包人須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稅務發票。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射陽縣交通工程建設中心
地 址:射陽縣交通路2號
聯系人:張震(交通局招標辦)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寶融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陽縣合德鎮城中公園小區西側
聯系人:吳昌平
電 話:***
附:評標辦法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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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評標方法 |
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 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先; (2) 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較高信用等級的投標人優先; (3) 商務和技術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4) 若以上仍相同,由招標人隨機確定其排名先后。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 響應性評審 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 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工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 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 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 與申請資格預審時比較,投標人發生合并、分立、破產等重大變化的,仍具備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且其投標未影響招標公正性: a.投標人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等證件的變更記錄復印件; b.投標人仍然滿足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的資格預審條件最低要求(資質、業績、人員、信譽等); c.與所投標段的其他投標人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況; 與招標人也不存在利害關系并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4) 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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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評審與 響應性評審 標準 |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現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擔保機構的保函、保險機構的保單等非現金交易擔保提交,銀行保函、擔保機構的保函、保險機構的保單的格式、開具保函的銀行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向招標人提交了銀行保函原件或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5)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 須提交 授權委托書,且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6)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 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7) 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聯合體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a.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了聯合體協議書, 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 并明確了聯合體牽頭人; b. 已進行資格預審的,投標人提供了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所附的聯合體協議書復印件,且通過資格預審后的聯合體無成員增減或更換的情況。 (8)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1 款規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9) 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但招標文件要 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10) 投標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11)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12)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3) 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 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 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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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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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評審與 響應性評審 標準 |
(14) 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7.4 項規定。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 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 (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 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 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 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的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 (4) 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 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但招標文件要 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6) 投標人若提交調價函,調價函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要求。 (7) 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 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 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8) 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 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2) 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 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 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 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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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6) 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7) 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或第 1.4.4 項規 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8) 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5 項規定。 (9) 如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義單 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獨立參與投標的,投標人未同時參加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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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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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第一個信封 評分分值構 成 (總分 100 分) |
施工組織設計:25分 主要人員:40分 技術能力 :20分 履約信譽: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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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個信封 詳細評審標 準 |
評標價計算公式: 評標價=投標函文字投標報價-暫估價-暫列金額 (不含計日工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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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過第一個 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 數量 |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 3 名通過詳細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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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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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 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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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1) |
施工組織設計 |
25分 |
總體施工組織 部署與規劃 |
3分 |
根據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的合理程度和針對性進行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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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 |
12分 |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關鍵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進行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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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工期與安全的主要措施 |
8分 |
根據工程質量、工期與安全三大指標的保證措施進行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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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
2分 |
根據投標人編制的揚塵防治實施方案預警響應預案進行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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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 |
主要人員 |
40分 |
項目經理任職資格與業績 |
30分 |
1、項目經理具有公路工程相關中級工程師職稱得5分,高級工程師職稱得10分。(同一人員,按最高職稱計分,不可重復計分) 2、2020年3月1日以來(以交/竣工時間為準),擔任過類似公路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通過資格審查的得10分,每多一個同等業績加10分,最多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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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任職資格與業績 |
10分 |
技術負責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中級工程師職稱得5分,高級工程師職稱得10分。(同一人員,按最高職稱計分,不可重復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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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3) |
其 他 因 素 |
20分 |
技術能力 |
20分 |
在工法、專利有效期內,投標人每提供1個與公路工程施工有關的國家工法、專利(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國家或省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主編或參編過的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等的證明文件,有一項得5分,本項滿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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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履約信譽 |
15分 |
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信用等級為AA得15分,A級企業得12分,A級以下企業得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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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1、除主要人員、技術能力、履約信譽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權重分值的 60%,且各評分因素得分應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總數為 5人以上時,該平均值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某一項評分因素的評分低于權重分值 60%的,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2、公路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職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