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鹽城市攜手陽光集中采購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購可簡稱:攜手陽光公司)受采購人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下列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參加。
項目概況
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鹽城市府西路2號華邦國際西廈A區(東)302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9月29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ZC-320900-XSYG-G2023-0071
項目名稱: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食堂外包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174萬元/三年(財政性資金)
最高限價:58萬元/年,投標人報價按萬元/年報價。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簽,服務期末經考核合格,測評滿意率達到85%以上,可續簽一年,最多續簽二年;考核不合格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
采購需求(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詳見公告附件):
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地址:鹽城市亭湖區中亭路89號),為保證機關食堂正常運行,食堂就餐人數(早餐就餐人數 150 人左右、午餐 220 人左右、晚餐 150 人左右),詳細內容見采購文件第3章《采購需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具體證明材料見投標文件格式):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指在中國內地(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法人企業等];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等;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投標時須提供《中小型企業聲明函》,否則按無效處理);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3年9月08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個工作日的9時至12時,15時至18時)
地點:鹽城市府西路2號華邦國際西廈A區(東)302室
方式:現場購買;投標人憑加蓋公章的《采購文件領購登記表》(見公告附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即可)到攜手陽光公司領購(地址見本公告。注:未領購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沒有參與權以及相關知情權)
售價:300元;交納方式:現金等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9月29日09點00分
地點:鹽城市府西路華邦國際西廈A302室(3樓東區)(郵編224000)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工;電話:***;
2.采購人信息:
名稱: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地址:鹽城市亭湖區青年中路59號;
聯系方式:陳警官;電話:***;
3.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鹽城市攜手陽光集中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楊工;電話:***;電子郵箱:xsyg009@163.com;
地址:鹽城市府西路2號華邦國際西廈A區(東)302室(郵編224000)
七、投標保證金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的規定,為降低投標人投標成本,取消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
八、采購代理機構服務評價
歡迎對攜手陽光公司的服務質量、業務水平進行監督,并提出寶貴的意見(柏經理,***)
九、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鼓勵投標人開展信用擔保(***)、扶持不發達地區等政府采購政策。
本次采購使用時間為北京時間(24小時制);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附件:1.采購文件領購登記表;2.采購需求
鹽城市攜手陽光集中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