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長江第三大橋有限責任公司2023-2024年度供配電、照明系統維護管理項目 GPDZM-GY-1標段 招標公告
E2023092651002970730301
1.招標條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企業營業執照;2、投標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3、具有省級或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4、具有承裝類五級或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3.2 企業業績要求:
企業自2018年1月1日以來至少完成1個主跨單跨500米以上的跨江或跨海大橋供配電、照明系統設備維護(養護)或施工業績,且已交工驗收合格,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3.3 企業信譽要求:
a、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交通項目的信用檔案等級評定中被評為B級及以上;
b、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蘇”網站公布的“江蘇省交通運輸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c、投標人應提供第三方信用報告,信用評價等級為A級及以上,投標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業與產業信用評價機構名錄庫管理系統中備案;
d、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4 企業財務要求:
財務狀況良好,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財務能力評價指標》的規定進行評審,投標人在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招投標管理系統投標報表表2中“財務能力評價參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5 人員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自2018年1月1日以來擔任過一任供配電、照明系統維護(養護)或施工項目經理或副經理;
為了能夠證明所申報的項目經理為投標人的在職職工,投標人必須將近一年(必須涵蓋2023年9月)經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且能夠反映投標人為擬投入的項目經理所繳納的社保繳費清單(個人繳費清單或單位繳費清單)材料原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或網上打印件(有繳費證明專用章)附在資格審查文件表14附件清單中。
2、專職安全員:具有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即C證);
3.6 其他要求: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3)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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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資格審查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5.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
6.招標文件的獲取
7.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7.1 踏勘現場的時間和地點: /
7.3 投標人應充分考慮上傳文件時的不可預見因素,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的,視為逾期送達,招標人(“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拒絕接收。
7.4 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方式進行公開開標,開標地點:南京智能開標大廳(通過“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南京智能開標大廳”入口登錄)
8.發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9.1本項目為南京交通全流程電子招標試點項目,投標人請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攜帶數字證書至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蘇省公共資源服務平臺(南京市)登錄權限,所攜帶數字證書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數字證書(CA)互聯互通系統(詳見《關于公共資源交易數字證書(CA)互聯互通系統上線試運行的通知》)。(投標預約,制作投標文件,開標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數字證書)。 9.2未在江蘇省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注冊建立信用檔案,注冊程序詳見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江蘇省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登錄區中的說明。注冊過程遇到問題可向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咨詢電話:***)。 9.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因此尚未在江蘇省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備案注冊或需更新的,請各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的注冊或更新。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蘇省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備案的企業資質、人員情況、企業財務、業績、在建等原始書面材料作為投標文件的證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冊或需更新材料的請各投標人抓緊注冊或更新內容,請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注冊或更新。 9.4根據省廳蘇交建(2015)25號文件規定,審核通過的企業備案信息將在“江蘇交通”門戶網站信息系統公示欄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從業企業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 9.5各申請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實行信用報告制度,投標單位在投標時應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業與產業信用評價機構名錄庫內的評價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有效期為 1年,有效期內可重復使用。投標單位需登錄南京市交通行業與產業信用評價機構名錄庫管理系統(http://njjtxypj.cn/)進行評級申請、合同上傳、評級結果查詢及評級申訴等操作。信用報告出具后經系統備案、審核通過方可使用。具體操作詳見“相關下載”中的“名錄庫操作手冊--受評單位”文件。咨詢電話:***。
10.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