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2965803/2023-88554 | 主題分類: | 公安、安全、司法 |
組配分類: | 公示公告 | 體裁分類: | 決定 |
發(fā)布機構(gòu): | 玄武區(qū)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13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南京市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2023〕玄行復終第21號 | ||
文 號: | 關(guān) 鍵 詞: | 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條例;機關(guān);代表人;超市;連鎖店;南京市玄武區(qū);住所;復議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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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鄭某。
被申請人:南京市玄武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區(qū)花紅園164號。
法定代表人:孫薈,職務:局長。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對其舉報蘇果超市有限公司鶴鳴路連鎖店銷售的“脆餅”相關(guān)事項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告知是否受理違法,向本機關(guān)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guān)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該申請材料,經(jīng)審查后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復議審理期間,本機關(guān)于2023年4月29日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請求撤回本次行政復議申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本次行政復議終止。
2023年5月5日
編輯:段朝康
審核:嚴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