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高路改擴建工程項目CGL-JL標段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曹高路改擴建工程項目已由宿遷市宿豫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宿豫發改投資[2023]46號 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宿遷市宿豫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宿豫發改投資[2023]56號 批準,項目業主為宿遷市宿豫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宿遷市宿豫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曹高路改擴建工程北起324省道,向南止于346省道,道路全長約3.62km,寬約40m,采用一級公路標準建設(兼顧城市主干路功能),雙向六車道,設計車速60公里/小時,建設橋梁、涵洞、綜合管線等配套工程,本標段工程建安費約2億元。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曹高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監理擬分為一個標段,即CGL-JL標段,監理范圍為:曹高路改擴建工程施工圖范圍內的路基路面工程、臨時工程、線外工程、橋涵工程、交安工程、環保工程等的施工、安全、環保監理以及缺陷責任期服務。
本工程設置一級機構,為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
監理服務期:48個月,其中施工準備期及施工期24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通過資格后審是投標人參與評標及中標的前提條件。本項目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1)資質要求:
a、投標人應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書。應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公路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b、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2)財務要求: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財務能力評價指標》的規定,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的“財務能力評價參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業績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統備案的合同完成時間為準)以來,企業承擔過工程建安費不少于1億元的一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內容須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監理項目;
(4)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持有交通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并具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2018年1月1日(以系統備案的合同完成時間為準)以來,在工程建安費不少于1億元的一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內容須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監理項目中擔任過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無在崗項目(或提供本項目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具體格式詳見招標文件其他資料“無在崗承諾書”)。在崗項目:指處于發布中標通知書到取得交工驗收證書期間的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的業績認定方法:在已完項目中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任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1/2(含1/2)以上的,方可認定該業績,且一個項目只認定為一個總監理工程師的業績,并應當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顯示的業績相同,特殊情況需經業主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報項目主管部門認定。
上述“任職時間”、“合同工期”分別以“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直接生成的《投標報表》“表4擬投入本標段主要人員經歷表”中填報的任職開始至任職結束時間和開工至交/竣工時間為準,以此判斷任職時間是否超過合同工期1/2,若“表4擬投入本標段主要人員經歷表”未顯示“任職時間”或“合同工期”,投標人可采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可查詢的信息數據的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如上述截圖也無法判斷,則不予認定該個人業績。投標人須保證所提供的網頁截圖與相關系統查詢內容保持一致,否則補充證明材料無效。
(5)信譽要求:
a.投標人在最近一期江蘇省公路水運工程信用等級評價不得低于C級(以投標文件遞交當日等級為準)。
b.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c.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c、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d、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蘇”網站公布的“江蘇省交通運輸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黑名單)。
(6)其他要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如有) 、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投標時應提供相應的社保繳費證明。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時間段為:必須包含投標截止之日前至少連續3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6-8月或7-9月)。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在此列),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投標人與本項目對應工程的施工單位、檢測單位等或與其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單位均不得參與其對應標段的投標。
3.5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進行備案、建立信用檔案。投標人在系統中需要備案的內容,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備案及信息系統報表內容的填報,招標人不再接受投標人提交的相關原件作為替代、補充。
3.6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19〕2號附件1)中第三十八條規定:從業單位未在交通運輸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滿足項目招投標需要的,應當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前在部建設市場信用系統或者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建立、更新或者補充其信用信息。從業單位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時未備案的信用信息,評審和評標時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評分。如“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可查詢的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
3.7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19〕2號附件1)中第三十八條規定:從業單位未在交通運輸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滿足項目招投標需要的,應當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前在部建設市場信用系統或者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建立、更新或者補充其信用信息。從業單位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時未備案的信用信息,評審和評標時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評分。如“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可查詢的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
3.9總監理工程師在崗情況,按下列原則認定:1.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已在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任職,包括在已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定合約的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的,應當視為有在崗項目;2.未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了擬投入本項目中的主要人員在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3.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雖然項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標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1)工程已經完工,經項目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主要人員基本完成職責,非投標人原因尚未進行交工驗收的;2)工程中標后半年內非中標人原因無法開工或停工半年以上無法復工等情況。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字證書。
4.2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CA數字證書登陸“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及參考資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江蘇交通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自行下載 。
4.3聯合體投標的,有聯合體牽頭人完成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工作。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5.2 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宿遷市宿豫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地址:宿豫區交通運輸局院內
郵政編碼:223800
聯系人:郇家聽、程雪城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宿遷中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遷市宿豫區金融財富廣場A座十樓
聯系人:葉莉
聯系電話:***
E-mail:sqzt001@163.com
8.其他
8.1招標人不統一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8.2項目異議、投訴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投標人須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界面,點擊異議、投訴事項,按系統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證明材料及附件。投訴要件、處理流程詳見電子交易平臺。
8.3本次招標采用國內公開招標、資格后審、設定最高投標限價的方式,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分法。
8.4本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采用不見面開標形式,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為投標文件解密開始時間,投標人應在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對投標文件進行解密。開標地址為: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廳。
8.5本次招標采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電子招標投標和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具體程序如下:
(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網上公布的本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資格條件。
(2)投標人應進入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經CA登錄后,進行網上預約、獲取招標文件操作。
(3)投標人經CA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進行預約、投標保證金子賬號獲取操作(如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擔保、保險等形式,則無需獲取保證金子賬號)。
(4)未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注冊立信用檔案,注冊程序詳見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登錄區中的說明。
(5)未在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中注冊的,應申領CA加密鎖,可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CA鎖。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招標文件獲取結果以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查詢結果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詢確認。
(7)本項目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22日9:30。
(8)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開標時間為2023年11月22日9時30分。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