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縣全域水網工程一期建設項目(EPC)
澄清補遺函01
致各投標人:
現對《新平縣全域水網工程一期建設項目(EPC)》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進行澄清補遺,澄清補遺如下:
澄清補遺內容一:投標人資格要求-企業業績-勘察業績中“若為聯合體投標的,擬承擔勘察的聯合體成員應滿足本條要求”,是指擬承擔勘察的聯合體成員單位中任意一方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擔過的1個項目總投資不少于1億元(含)的類似水利項目工程勘察業績即為滿足該項資格要求。
澄清補遺內容二:投標人資格要求-企業業績-設計業績中“若為聯合體投標的,擬承擔設計的聯合體成員應滿足本條要求”,是指擬承擔設計的聯合體成員單位中任意一方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擔過的1個項目總投資不少于1億元(含)的類似水利項目工程設計業績即為滿足該項資格要求。
澄清補遺內容三:投標人資格要求-企業業績-施工業績中“若為聯合體投標的,擬承擔施工的聯合體成員應滿足本條要求”,是指擬承擔施工的聯合體成員單位中任意一方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擔過的1個項目總投資不少于1億元(含)的類似水利項目工程施工業績即為滿足該項資格要求。
澄清補遺內容四:投標人資格要求-人員要求-工程施工項目經理資格中“若為聯合體投標的施工項目經理由負責施工的單位提供”,是指擬承擔施工的聯合體成員單位中任意一方提供的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擔過1個總投資不少于1億元的水利項目業績即為滿足該項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業績資格要求。
新平縣水務產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云南一之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