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 以上數據通過人工智能提取,如有誤差請以正文為準! 咨詢此項目熱線:0571-889938887
宿遷港中心港區張圩干渠碼頭及配套工程試驗檢測項目(ZWGQMT-JC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宿遷港中心港區張圩干渠碼頭及配套工程 已由宿遷市宿城區行政審批局以宿區行審備[2023]107號 批準建設,項目委托人為宿遷市運河港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宿遷市運河港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現對宿遷港中心港區張圩干渠碼頭及配套工程試驗檢測項目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宿遷港中心港區張圩干渠碼頭及配套工程-張圩干渠碼頭,位于宿遷市宿城區洋北街道張圩干渠西岸,張澗線以北,張圩閘上游478米,恒力(宿遷)產業園二期東側,項目擬利用張圩干渠浚深拓寬后形成的專用航道連接京杭運河。碼頭年設計吞吐量為236萬噸,裝卸貨種包括固體散、雜貨及液體散貨。其中固體散、雜貨吞吐量為176萬噸,分別為煤炭50萬噸,粉煤灰6萬噸,PTA(袋裝)110萬噸,聚丙烯和聚乙烯(袋裝)10萬噸;液體散貨吞吐量為60萬噸,均為乙二醇。碼頭通能力為264.3萬噸。碼頭共建設6個生產性泊位、水閘一座,其中1個2000噸級散貨泊位和3個2000噸級件雜貨泊位以及2個1000噸級液體散貨泊位。項目后方陸域配套的道路堆場、輔助建筑物等。
宿遷港中心港區張圩干渠碼頭及配套工程-新港路,位于洋北街道(運河港宿遷產業園)境內。新港路沿張圩干渠東側南北向布設線位,南向與港城路東延(張圩干渠至港榮路段)平面交叉,起于K0+112.759處,向北分別與規劃的趙圩路、文明路、張澗路平交,止于運河堤路,路線全長約2.309km。道路等級為二級公路,雙向四車道,路基寬度21m,設計速度40km/h。
宿遷港中心港區張圩干渠碼頭及配套工程-港城路東延(張圩干渠至港榮路段),西起港城路東延(恒力南門至張圩干渠段)終點,沿團結河北側,一直向東,途徑規劃新港路、港東路、洋盛路、港榮路平交,止于澗卓路(洋北教堂西側),路線全長約1.929km。道路等級為一級公路,雙向四車道,路基寬度42m,設計速度60km/h。
張圩干渠引水閘位于張圩干渠與張澗公路交匯處,張圩干渠引水閘設計灌溉流量22m?/s,為3級建筑物。閘室采用鋼筋混凝土胸墻式結構型式,上下游翼墻均采用扶壁式混凝土擋土墻。閘孔為2孔,單孔凈寬3.00m,孔高2.80m。閘室上游段設清污機橋,共2孔,單孔凈寬3.00m。為滿足防洪、引水需求。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宿遷港中心港區張圩干渠碼頭及配套工程試驗檢測項目擬分為1個標段,即ZWGQMT-JC標段。招標范圍:宿遷港中心港區張圩干渠碼頭及配套工程實施過程中,對項目涉及到的各類標準試驗進行標準試驗驗證,本工程項目的檢測內容、頻率和要求應滿足本項目最終設計文件要求,滿足《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準》( JTS257-2008)、《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17)、《江蘇省水運工程質量鑒定工作程序及標準》(蘇交規[2012]8號)、《江蘇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工作程序及標準》(蘇交規[2012]6號)等相關規范文件的要求。協助業主進行試驗檢測、測量相關的管理工作,做好工程交(竣)工驗收質量檢測、考核驗收并編制工作報告。
2.3 服務期
技術服務期:39個月,其中缺陷責任服務期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通過資格后審是投標人參與評標及中標的前提條件。本項目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為獨立法人或獨立法人組成的聯合體,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具有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且同時滿足下列①至③資質要求:
①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水運工程材料檢測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水運工程結構檢測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具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試驗檢測綜合乙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以系統備案的合同完成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聯合體投標則為聯合體牽頭人)承擔過水運工程檢測項目;
(3)信譽要求:投標人(聯合體投標則為聯合體各成員)滿足以下3項要求
a.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交通項目的信用檔案等級評定中被評為C級及以上;
b.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c.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注:投標人應提供在信用中國(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單的網頁截圖,否則,不予認可。
(4)主要人員要求:
項目負責人要求(以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應具有交通工程類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水運工程(材料或地基基礎或結構專業)試驗檢測工程師(試驗檢測師)資格證書,2019年1月1日(以系統備案的合同完成時間為準)以來,擔任過水運工程檢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要求(以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成員):應具有交通工程類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公路工程(公路或材料(或道路工程)專業)試驗檢測工程師(試驗檢測師)資格證書。
(5)其他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其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擬投入項目負責人的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或其他能夠證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社保繳費時間為投標截止之日前最近且連續3個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或2023年11月-2024年1月)。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投標人可獨立參加投標,也可以聯合體的形式參加投標,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參加另外的聯合體對同一標段進行投標。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牽頭單位為具有水運工程材料檢測資質的單位。
若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應由聯合體牽頭人先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交易平臺中組合聯合體,然后由聯合體牽頭人在系統中完成報名工作,聯合體雙方完成各自的報表,最后由聯合體牽頭人關聯聯合體成員的報表,雙方報表一并附在投標文件中。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在此列),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投標人與本項目對應工程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或與其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單位均不得參與其對應標段的投標。
3.5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進行備案、建立信用檔案。投標人在系統中需要備案的內容,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備案及信息系統報表內容的填報,招標人不再接受投標人提交的相關原件作為替代、補充。
3.6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19〕2號附件1)中第三十八條規定:從業單位未在交通運輸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滿足項目招投標需要的,應當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前在部建設市場信用系統或者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建立、更新或者補充其信用信息。從業單位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時未備案的信用信息,評審和評標時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評分。如“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可查詢的網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字證書。
4.2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網上支付、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5.2 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宿遷市運河港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江蘇天業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址:宿遷市宿城區運河港產業園 |
地址:宿遷市宿城區千百美商務廣場2-11樓 |
郵政編碼:223800 |
郵政編碼:223800 |
聯 系 人:李經理 |
聯 系 人:姚工 |
電 話:*** |
電 話:*** |
|
E-mail:jstysq@126.com |
8、其他
8.1招標人不統一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8.2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在開標截止日10 天前提交,提交的質疑須加蓋單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標采用國內公開招標、資格后審、設定最高投標限價的方式,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分法。
8.4本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采用不見面開標形式,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為投標文件解密開始時間,投標人應在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對投標文件進行解密。投標文件遞交及解密地址:江蘇交通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
8.5本次招標采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電子招標投標和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具體程序如下:
(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網上公布的本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資格條件。
(2)投標人應進入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經CA登錄后,進行網上預約、獲取招標文件操作。
(3)投標人經CA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進行預約、投標保證金子賬號獲取操作(如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擔保、保險等形式,則無需獲取保證金子賬號)。
(4)未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注冊立信用檔案,注冊程序詳見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登錄區中的說明。
(5)未在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中注冊的,應申領CA加密鎖,可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CA鎖。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招標文件獲取結果以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查詢結果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詢確認。
(7)本項目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3月7日18:00至2024年3月29日9:30。
(8)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開標時間為2024年3月29日9時30分。
2024年3月7日
項目投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