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里縣中等職業學校附屬幼兒園建設項目施工
澄清修改通知
致各投標人:
我單位代理的“龍里縣中等職業學校附屬幼兒園建設項目施工”項目,現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招標文件評分辦法前附表中2.2.4(3)項目管理機構評分標準中:
原內容: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業績 |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提供1個房屋建筑施工項目業績的得3分,滿分3分。(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文件或竣工驗收報告,證明材料須體現項目經理名字) |
現修改為: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職稱 |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具備工程師或以上職稱的得3分。(提供項目經理職稱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職稱證單位若不是投標單位,則需提供勞動合同) |
特此通知!
招標代理機構:貴州萬和工程招標代理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