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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縣潭城鄉江背至龍口公路
改建工程招標公告
永豐縣潭城鄉江背至龍口公路改建工程 經 永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以 永府辦字【2023】32號及永府辦字【2024】169號 批準建設,現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發布招標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永豐縣潭城鄉大湖村民委員會
二、工程名稱:永豐縣潭城鄉江背至龍口公路改建工程
三、工程地點:永豐縣潭城鄉大湖村。
四、工程概況:永豐縣潭城鄉江背至龍口公路改建工程,總投資2571414元。(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五、資金來源:上級資金及鄉村自籌
六、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七、工程總造價:招標控制價2571414元(其中暫列金額和暫估價0元)
八、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九、質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 3個月
十一、報名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擬派出的注冊建造師的專業及級別要求:擬派出的建造師必須具有二級及以上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資格)。同時需提供B類安全生產考核證。
3、因本項目為必須招標限額標準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屬不適于招標發包項目,凡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企業須為吉安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企業。
十二、獲得招標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見面開標招標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的企業,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中下載招標公告等資料,并按必須招標限額標準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的不見面招投標有關要求進行投標。
十三、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因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無需現場提交原件。需將《江西省建設工程要約價響應承諾書》、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擬派注冊建造師證書、本人身份證及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三大員(施工員、質量員提供有效崗位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專職安全員提供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經年檢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其中施工員、質量員專業必須為市政專業。(提供以上證件須為加蓋單位公章的掃描件)”、“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單位公章)、投標保證金轉賬憑證放入電子投標文件中(提供的證照為彩色掃描件)
十四、開標注意事項:
(一)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投標企業不需要到場參加開標會,現場環節全部轉為不見面開標系統線上操作。
(二)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各投標人必須在不見面開標系統頁面進行在線簽到,否則無法進入后續的開標環節。如投標人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線簽到,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各投標企業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須是投標企業本單位職工,并且能夠熟練的操作新點系統,因業務不熟悉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企業自行承擔。一個項目只能有一個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人在項目開標期間必須保持在線狀態。
(四)投標人對本次開標過程和中標結果有異議的,可將異議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上傳至本項目不見面開標大廳“開標異議文字提問”欄中。
(五)意外情況的處理:開標場所出現下列情形導致系統無法正常運行,或者無法保證交易過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時,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交易中心免責:
①所涉開標項目電子服務、交易系統服務器發生故障而無法訪問網站或無法使用系統;
②所涉開標項目電子服務、交易系統的軟件或網絡數據庫出現錯誤,不能進行操作;
③系統存在安全漏洞,有潛在的涉密危險;
④運行服務器病毒發作導致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
⑤電力系統發生故障導致交易系統無法運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導致開標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的。出現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時解決的,應由招標人和交易中心及時進行協商。并可以采取以下辦法處理:①系統或網絡故障在三小時內能排除的,項目不暫停開標,三小時內系統恢復運行后繼續實施開標;②系統或網絡故障在三個小時內未能排除的,項目暫停開標,并在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市招標投標網作暫停通告,待系統恢復后另行通知開標。
(六)投標企業應仔細閱讀吉安不見面開標大廳-投標人操作手冊。
(下載地址 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問請聯系新點工作人員,聯系電話:***.
十五、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
1.時間:2024年 5 月 23 日 14時 00 分
2.地點: :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永豐分中心
十六、評標辦法及開標程序:
(一)根據吉安市重點工程投資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在工程施工招標和簽訂合同過程中明確下浮讓利事項的通知》(吉評審辦[2021]1號)文件規定的下浮讓利系數乘以預算價確定要約價,招標控制價乘以讓利系數為中標價【下浮讓利系數×(招標控制價或預算價-暫列金額和暫估價)+暫列金額和暫估價】。本項目招標控制價2571414元(其中暫列金額和暫估價0元),設定下浮系數 0.920 ,招標要約價為:2365700.88元(備注:暫列金額和暫估價部分不參與下浮)
凡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企業必須響應招標要約價,未響應的作無效標處理。
(二)招標人對各投標單位進行系統隨機編號,現場采用搖號機搖號。招標人隨機抽取一家投標單位為中標候選人,再由招標人代表及招標代理查驗中標候選人的《江西省建設工程要約價響應承諾書》及相關證件證書,如查驗不合格,再從其他投標人中隨機抽取中標候選人。經確認無誤后,錄入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系統。
(三)現場宣布預中標單位
十七、各投標企業必須按照《關于在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通知》(吉市管辦字[2018]4號)規定,投標人不得有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一經查實,不得列為中標單位(信用信息作為投標人資格審查條件,投標人應當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加蓋單位公章作為資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設工程要約價響應承諾書》中體現其查詢記錄截圖時間為開標截止時間前 7日內有效)
十八、隨機抽取結果經網上公示 2日后,招標人向預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
十九、履約擔保的金額: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的 10 %(中標單位可以提供現金、銀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險保函、擔保保函等方式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履約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后28 天返還,不計利息,
二十、工期延誤賠償費:賠償金額為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二/日歷天;賠償費限額為合同價格的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辦法:本工程按完成工程總量的50%,付至合同價款的30%,完成工程總量100%,付至合同價款的80%,工程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的97%,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后付清所有工程款(不計利息)。
二十二、參加投標的企業必須響應本招標公告的所有內容。
二十三、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大寫: 零元整(小寫:0 元);
二十四、其它需說明事項:
1.為保證本項目的順利實施,根據相關規定,本工程招標人要求擬派(建造師和施工員、質量員、專職安全員)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現一人多崗現象,以上人員若出現上述現象,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施工單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建設單位支付賠償費。賠償費支付辦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賠償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二進行處罰,限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二。當因工期延誤賠償金額達到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二時,招標人有權終止施工合同。
3.嚴格控制項目設計變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簽訂后,施工單位應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圖完成相關任務。中標人應承擔合同履行期間因市場行情波動影響合同價款的風險,招標人對中標后的材料單價不作任何調整。本工程不清標。
4.本項目招標代理費、預算編制費及設計費由中標人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支付。
5.本工程招標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
6.本項目嚴禁違法轉包、分包,一經發現,將上報相關監管部門,并作出相應處罰。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追償損失。
二十五、異議(投訴)受理方式
1.異議受理
招標單位:永豐縣潭城鄉大湖村民委員會
聯系人:曾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運來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先生 聯系電話:19579461441
2.投訴受理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的書面答復結果仍然存在異議的,可在收到招標人異議回復函后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出書面投訴。
投訴受理單位:永豐縣交通運輸局
投訴受理電話:***
招標單位(蓋章)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