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縣衙前河流域環境綜合治理規劃勘察設計
中標候選人公示
中 標 候 選 人 公 示 |
||
項目編號 |
YXSJ-2022-018 |
|
項目名稱 |
岳西縣衙前河流域環境綜合治理規劃勘察設計 |
|
招標人名稱 |
安徽皖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開標時間 |
2023年1月9日10時00分 |
|
公示時間 |
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3日 |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徽科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華設設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體 |
投標報價 |
? 4000000.00 元 |
|
規劃、勘察、設計要求 |
規劃、勘察、設計成果文件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技術規范和相關主管部門制定的規劃勘察設計標準、深度、規范、規程、工程造價控制等要求,并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設計內容及要求”相關具體要求。 |
|
規劃勘察設計周期 |
180日歷天 |
|
項目管理人員 |
項目負責人:焦清衛,證書名稱: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正高級工程師,證書編號:CS174100420,冀職改辦字[2017]131號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城鄉規劃乙級資質; 工程勘察專業(巖土工程)乙級; 工程勘察專業(工程測量)乙級; 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
|
業績 |
投標人業績: 1、泰安市山水林田湖草明堂河、梳洗河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設計項目 2、莆田市綬溪公園狀元紅共享農業公園(有機農業)EOD 項目(運營 0 工程總承包 EPC) 項目負責人業績: 滁河流域(來安縣汊河)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二次) |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 東莞市水利勘測設計院 有限公司 聯合體 |
投標報價 |
? 4180000.00元 |
|
規劃、勘察、設計要求 |
規劃、勘察、設計成果文件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技術規范和相關主管部門制定的規劃勘察設計標準、深度、規范、規程、工程造價控制等要求,并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設計內容及要求”相關具體要求。 |
|
規劃勘察設計周期 |
180日歷天 |
|
項目管理人員 |
項目負責人:吳東彪,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正高級工程師,證書編號:CS103400085,/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城鄉規劃甲級資質; 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 環境工程污染修復工程乙級資; 水利行業設計乙級資質。 |
|
業績 |
投標人業績: 1、瑤海區南淝河及支流流域水體達標整治工程設計—瑤海區板橋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2、馬鞍山市向山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EOD項目(EPC 產業導入)二標段。 項目負責人業績: 泗縣黑臭水體及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 |
|
評標情況 |
詳見附件評標情況一覽表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招標代理機構:安慶皖岳信合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聯系人:劉工 聯系電話:*** |
|
異議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登錄 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聯系人:劉工,聯系電話:***。 二、若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過在線或現場的方式向岳西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監管股提出投訴,聯系電話:***,在線方式,請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進行在線投訴。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
2023年1月10日 |
窗體頂端
窗體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