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路(G204-東關路)改造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徐福路(G204-東關路)改造工程已由連云港市贛榆區行政審批局以贛行審投【2023】3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市贛榆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位于徐福路(G204-東關路),道路長約3030米。
2.1.2、建設規模及內容:道路長約3030米,紅線寬60米,斷面形式為:2米健康步道+3米人行道+2米側分帶+11米輔道+24米主路+11米輔道+2米側分帶+3米人行道+2米健康步道,新建瀝青混凝土混合車道、人行道,同步完善綠化、照明、信號燈、標牌標線等設施。
2.1.3、最高限價:18961萬元,其中設計費用最高限價133萬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歷天,其中:1、中標通知書發出后4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審查工作;2、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瀝青路面鋪設工作。
2.1.5、質量要求:合格,具體為:(1)設計質量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審查和批準;(2)工程所有設備、材料等質量標準須符合發包人及有關圖紙、標準、規范要求;(3)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
(1)設計內容:初步設計文件內的勘察工作、施工圖設計、圖紙報審;招標人指定路口的施工保通方案;委托第三方編制保障公路及附屬設施質量和安全技術評價報告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查;施工期配合服務及后續相關配合服務;
(2)施工內容:初步設計范圍內的老路拆除、新建道路大型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污水管道非開挖修復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訊工程、綠化工程;配套供電線路遷改工程的原供電線路拆除、大型土石方工程、構筑物、電纜、環網箱等安裝工程及供電線路安裝、調試等施工;招標人指定路口的施工保通工作;消防水管與城區自來水并網(含智能水表采購安裝等)工作;竣工驗收、缺陷責任期內的所有工作內容;法律、法規規定涉及到本項目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發包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下列資質條件,或者具備下列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
(1)設計單位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單位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2、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其中注冊建造師須同時具備安全生產考核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2)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2020年1月1日以來,作為項目負責人須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1億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總承包或施工或設計項目。
注:(1)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的項目必須是投標人承擔的,否則不予認可。
(2)工程總承包或施工項目: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工程造價以原始簽約合同價(合同書中注明的金額,不包括補充合同金額和工程變更金額等)為準。
(3)設計項目:以提供的設計合同、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或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施工圖合格證明材料)為準,缺一不可;時間認定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工程造價以設計合同或其他能如實反映該工程造價的有效證明文件為準。
(4)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項目負責人、工程規模、合同價款、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否則不予認可。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必須是施工單位,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兩家,聯合體雙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同時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連清辦【2014】4號、連清辦【2014】16號、連清辦【2015】6號、連清辦【2015】9號、連清辦【2015】15號、連清辦【2016】2號、連清辦【2017】5號、連清辦【2019】3號、連清辦【2020】3號、連清辦【2021】3號、蘇清辦【2014】5號、蘇清辦【2015】9號、蘇清辦【2016】7號、蘇清辦【2017】6號文、蘇清辦【2018】4號、蘇清辦【2019】3號、蘇清辦【2020】2號、蘇清辦【2021】5號、蘇清辦【2022】17號等文件,凡是出現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建市規(2019)12號:
投標企業及總承包項目經理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 號文、蘇建招辦〔2022〕2 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由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獲取。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3)投標單位擬報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社保繳納憑證(須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社保繳納時間為2022年10月-2023年3月。如是退休人員應提供退休證明及勞動合同。
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7)236號、蘇建建管〔2016〕214號文、蘇建函建管【2022】387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經理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歸集(配備)時,項目負責人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同歸集(配備)系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已注冊(或歸集(配備))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重要提醒:投標人請慎重考慮項目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的安排,確保施工合同按時歸集(配備),否則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4)本項目執行“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的要求。
(5)資格審查申請書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4月27日至5月8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選用: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5、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9日10時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見面開標交易模式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7.1、評標入圍
7.1.1、評標入圍合格條件
投標文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評標:
(1)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足額遞交投標保證金;
(2)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3)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4)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
7.1.2、本此招標選擇評標入圍方法為:方法一∶全部入圍
7.2、評標辦法
采用評定分離方式擇優選擇承包人,定量評審采用綜合評估法,定標辦法采用直接票決定標法。
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方案規定的評分細則,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要求的投標文件的各評審因素進行評審、比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順序推薦定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在推薦定標候選人時,如因投標人的評標價、綜合得分相同而影響排序,原則上綜合得分相同的應以評標價較低的優先,評標價相同及其它情形應以抽簽方式確定排序。
7.2.1綜合評估法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分值 |
|||
2.3.1 |
分值構成 (100分) |
技術標 |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9分 |
||
經濟標 |
工程總承包報價:87分 |
||||
商務標 |
項目管理機構:2分 工程業績:2分 |
||||
序號 |
評分項 |
評分因素(偏差率) |
評分標準 |
||
2.3.1(1) |
工程總承包報價(87分) |
報價評審(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費用)(85分)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低于評標基準價1%,扣0.5分,評標價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1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評標基準價=(A×50%+B×30%+C×20%)×K A=招標控制價×(100%-下浮率Δ); B=在規定范圍內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個評標價,在初步評審后隨機抽取確定;投標人可通過騰訊會議直播方式見證B值抽取過程,如投標人未參與見證B值抽取過程,視為認同B值抽取結果; C=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低評標價;其規定范圍是指:下限為評標價算術平均值×70%與招標控制價×30%之和下浮25%(含)的價格,上限為最高評標價; K值取值范圍:95%、95.5%、96%、96.5%、97%、97.5%、98%,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Δ值取值范圍:12%、13%、14%、15%、16%、17%、18%、19%、20%,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評標價為經初步評審后的有效投標報價。 B值抽取方法: (1)若評標價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圍內,則該類評標價不納入B值抽取范圍;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圍內,則在兩個區間內各抽取一個評標價(若只有一個區間,則只在此區間內抽取一個評標價;若區間內只有一個評標價,則該值自動進入抽取范圍);與在A值的89%以下至規定范圍內(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評標價合并后作為B值抽取范圍;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圍內,則將A值的89%以下至規定范圍內(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評標價作為B值抽取范圍; (4)若以上(2)、(3)區間均無評標價可抽取,則再將A值的95%(及以上)范圍內的評標價(C值以上,不含C值)作為B值抽取范圍,隨機抽取B值。 說明: 1)上述招標控制價和評標價均應扣除暫列金額后參與計算和抽取;應扣除的暫列金額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開標時不再另行計算。 2)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
投標報價合理性(2分) |
1.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招標范圍相一致; 2.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投標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相匹配; 3.工程總承包報價中的風險金計取是否明確、合理。 |
||||
說明: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 2.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 |
|||||
2.3.1(2) |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9分) |
1.總體概述(1分) |
對工程總承包的總體設想、組織形式、各項管理目標及控制措施、施工實施計劃、設計與施工的協調措施等內容進行評分。 |
||
2.設計管理方案(2分) |
1.對項目解讀準確、設計構思合理。 2.設計進度計劃及控制措施。 3.設計質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設計重點、難點及控制措施。 5.設計過程對工程總投資控制措施。 |
||||
3.采購管理方案(1分) |
對采購工作程序、采購執行計劃、采買、催交與檢驗、運輸與交付、采購變更管理、倉儲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規劃(1分) |
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等內容進行評分。 |
||||
5.施工的重點難點(1分) |
對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等內容進行評分。 |
||||
6.施工資源投入計劃(1分) |
對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進行評分。 |
||||
7.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分) |
對采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情況進行評分。 |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1分) |
對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的使用等內容進行評分。 |
||||
注: 1.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項目管理組織方案中(項目管理機構評分點除外)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2.本工程項目管理組織方案采用暗標制,技術標暗標編制說明: 1)項目管理組織方案采用暗標形式。項目管理組織方案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使用投標制作工具按章節目錄分段上傳,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體”四號“常規”字(黑色),章、節標題所用文字采用“宋體”三號“加粗”字(黑色),圖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體”四號“常規”字(黑色)。不得設置頁碼、頁眉、頁腳。 2)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內容、文字均不得出現彩色文字、彩色圖形或圖表;不得出現投標單位名稱、相關人員姓名等和其他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字符、徽標、人員名稱以及其他特殊標記等。 特別提醒:若項目管理組織方案暗標未按上述要求編制,或在項目管理組織方案中能體現出投標單位情況的將作無效標處理。 |
|||||
2.3.1(3) |
項目管理機構(2分) |
1、設計負責人(不含總承包項目經理):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正高級(含研究員級或教授級)職稱的,得0.4分; 2、施工技術負責人(不含總承包項目經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0.3分; 3、結構專業設計人員: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0.3分; 4、巖土專業設計人員: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同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0.2分; 5、電氣專業設計人員: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執業資格,同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0.2分; 6、給水排水專業設計人員: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同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0.2分; 7、綠化專業設計人員: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0.2分; 8、安全負責人:具有建筑施工安全專業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且同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0.2分; 注:(1)上述人員之間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現兼任,則不得分。 (2)上述必須是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社保繳納憑證(須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社保繳納時間為2022年10月-2023年3月。如是退休人員應提供退休證明及勞動合同。 (3)相關證書、社保等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上傳至投標文件中,否則不得分。 |
|||
2.3.1(4) |
工程業績(2分) |
1.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1分) |
2020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1億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有一個得0.5分,本項最高得1分。 注:如僅有類似設計業績乘0.8,如僅有類似施工業績乘0.7。本項只計取兩個業績的最高得分。 |
||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1分) |
2018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1億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有一個得0.5分,本項最高得1分。 注:如僅有類似設計業績乘0.8,如僅有類似施工業績乘0.7。本項只計取兩個業績的最高得分。 |
||||
注:(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與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不得重復計分;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的項目必須是投標人承擔的,否則不予認可。 (2)工程總承包或施工項目: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工程造價以原始簽約合同價(合同書中注明的金額,不包括補充合同金額和工程變更金額等)為準。 (3)設計項目:以提供的設計合同、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或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施工圖合格證明材料)為準,缺一不可;時間認定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工程造價以設計合同或其他能如實反映該工程造價的有效證明文件為準。 (4)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項目負責人、工程規模、合同價款、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否則不予認可。 (5)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只對參加本次投標聯合體牽頭方承擔過的類似業績加分。 (6)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分值計算方法為:牽頭方按該項分值的100%計取、參與方按該項分值的60%計取。 (7)類似工程業績所有資料原件掃描上傳到投標文件中作為評審依據,否則不得分。 |
7.2.2定標方案: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標要求網絡上傳投標文件,不再要求投標人準備紙質文件。
9.2、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網上投標文件上傳。
9.3、電子標書制作(本項目為工程總承包招標,標書制作采用貨物模板):
投標人請到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投標人登入” 欄下載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載 CA 鎖驅動、CAD 控件等應用程序,用于打開招標文件并制作投標文件。國泰新點和廣聯達招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均已銜接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7.0 版招投標系統平臺,投標人可自行選擇使用。投標過程中遇到軟件問題可聯系相應軟件公司尋求技術支持。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連云港市贛榆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 系 人:萬蒙蒙
電 話:0518-86222860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萬達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36號鳳凰大廈9樓
聯 系 人:劉承杰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