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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人信息
\n征集人名稱: 長興縣政府采購中心
\n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錦繡路8號
\n征集人和聯系方式: 鄒振利-***
\n(二)采購項目信息
\n項目名稱: 長興縣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2023-2024年度公務出行車輛租賃服務框架協議采購征集項目
\n項目編號: CXCG202305001
\n 標項信息: \n \n
\n \n 標項編號和名稱 \n 最高限制單價 \n 采購人范圍 \n \n \n 標項一-公務出行車輛(9座(含)以下,不含司機)社會化租賃服務 \n 面議 \n 聯動區劃下所有采購單位 \n \n \n 標項二-公務出行車輛社會化包車服務(含司機) \n 面議 \n 聯動區劃下所有采購單位 \n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及其審查方法和標準: \n \n
\n \n 序號 \n 供應商要求類型 \n 供應商要求內容 \n \n \n 1 \n 基本要求 \n 承諾申請資料的有效期從提交申請資料時間起,不少于本項目的框架協議期限,在協議期滿之前均具有約束力。 \n \n \n 2 \n 基本要求 \n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具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不存在以下情況: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 \n \n \n 3 \n 基本要求 \n “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截圖。 \n \n \n 4 \n 基本要求 \n “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詢截圖。 \n \n \n 5 \n 基本要求 \n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浙財采監【2013】24號《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設定及資格審查的通知》第六條規定,營業執照。 \n \n \n 6 \n 基本要求 \n 標項1:響應方須具有本地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汽車租賃經營備案證》和本地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汽車租賃車輛備案信息證明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本地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汽車租賃車輛備案信息證明,且提供的服務車輛須為公車公營。 \n
標項2:響應方須具有本地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提供的服務車輛須為公車公營。
響應方可根據服務能力選擇標項進行響應,同一標項不得拆分。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n \n 7 \n 基本要求 \n 承諾遵守本項目征集公告的各項規定和《2023-2024年度公務出行車輛租賃服務框架協議采購征集項目》征集文件第二章供應商須知條款(內容詳見征集公告附件1)。 \n \n \n 8 \n 基本要求 \n 承諾遵守本項目征集公告的各項規定和《2023-2024年度公務出行車輛租賃服務框架協議采購征集項目》征集文件第三章框架協議條款(內容詳見征集公告附件1)。 \n \n \n 9 \n 基本要求 \n 1.采購監管部門和采購機構有權根據執行情況調整限額標準及交易規則,供應商應無條件遵守操作規定和交易規則。 2.積極配合采購機構和采購監管部門的工作。 \n \n \n 10 \n 基本要求 \n 響應文件(編制要求及格式規范見附件) \n
(四)框架協議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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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2024-12-31 | \n
(五)訂立開放式框架協議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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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縣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征集人,就“長興縣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2023-2024年度公務出行車輛租賃服務框架協議采購征集項目”進行采購,邀請供應商加入框架協議,歡迎具有與本征集項目相適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 \n
(六)供應商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申請的方式、地點,以及對申請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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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應商申請截止時間:2024年12月31日17時00分00秒 2、供應商申請地點:政采云平臺(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5113.ct001.20.9aefa8c0c2ff11ed8c734dc077164b54,搜索對應項目,點擊“立即參與”)在線申請,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請。 注:申請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注冊入庫成為正式供應商,若已入庫供應商有企業相關信息變化的,應當更新信息。(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用戶入駐/登錄——用戶注冊——供應商登記”)。 | \n
(七)適用框架協議的采購人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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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縣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 \n
(八)協議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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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框架協議文本 | \n
(九)入圍供應商清退和補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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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協議履約過程中發現入圍供應商(包括集團授權的所有分支機構或售后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依據框架協議管理辦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協議等相關規定約定,可視情對其作出約談整改、暫停其第二階段框架協議成交資格、取消其第二階段框架協議成交資格;情節嚴重的,暫停入圍供應商框架協議入圍資格、取消其框架協議入圍資格: 1.未及時更新維護分支機構或售后服務機構服務信息,影響采購人采購的; 2.未按框架協議入圍結果簽訂合同,或與采購人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協議的; 3.合同授予后與采購人再次議價的;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與采購人協商變更合同主要條款的; 5.各級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違法、違規的行為。 (二)征集人發現入圍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與其簽訂的框架協議: 1.惡意串通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虛假材料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3.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采購人請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約定履行的; 5.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因違法行為被禁止或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6.框架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入圍供應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的,由征集人移送省財政廳依照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三)被取消入圍資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協議的供應商不得重新申請同一框架協議。 (四)供應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隨時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的申請,也可以隨時申請退出框架協議。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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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采購合同文本:
\n 車輛租賃
(十一)付費標準、費用結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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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圍供應商按照承諾的價格,按要求在結算時向采購人提供發票、政府采購車輛租賃服務合同、結算單等。入圍供應商通過政采云平臺起草政府采購車輛租賃服務合同后報采購人審核,雙方確認完成在系統電子備案后按照財政部門規定進行結算。 | \n
(十二)入圍產品升級換代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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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議期有效內,如產品及價格發生變更、產品升級換代或替代的,入圍乙方應當通過系統向征集人發起變更申請,經征集人審核通過后生效。 2、申請產品信息變更、升級換代或用新產品替代的,變更后的產品配置參數、服務內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圍產品。 3、申請價格變更的,變更后的價格不得高于原入圍價格。 | \n
(十三)用戶反饋和評價機制:
\n根據《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財政廳關于簡化供應商信息登記和試行供應商誠信管理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在網上采購系統中設置相應考核指標,接受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對入圍供應商履行框架協議和采購合同情況的反饋與評價,并將用戶反饋和評價情況向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公開,作為第二階段直接選定成交供應商的參考。 | \n
(十四)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n1、供應商在線申請時按系統提示進行操作,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申請資料。若對系統操作有疑問,可登錄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點擊右側咨詢小采,獲取采小蜜智能服務管家幫助,或撥打政采云服務熱線95763獲取熱線服務幫助。 2、供應商登錄政采云系統,提交總協調人等信息,經征集人審核后以上信息將在政采云平臺框架協議模塊中展示。 3、協議期內,入圍供應商相關信息發生變化或調整的,應主動進行信息變更和維護,及時告知征集人并報送相關材料,經征集人審核后生效。 | \n
附件:
\n2023-2024年度長興縣車輛租賃框架協議征集文件-定稿.docx | \n
提交申請地址:開放式框架協議報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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