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區仁居泰31畝住宅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標段
補遺文件002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本項目招標文件進行補遺,根據招標文件的約定,本補遺文件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1、招標文件 第一章 招標公告 第3.1.6條 “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經理為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業績要求: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身份至少具有1個房屋建筑工程業績(年限、規模、發包方式等均不限)”。
調整為: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業績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身份至少具有1個已完成的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億元或單項合同工程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業績 。
2、招標文件 第一章 招標公告 第3.1.8條 (1)設計資質單位: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項目共不少于1個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是指:2020年01月01日以來已完成總投資不低于2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
修改為:(1)設計資質單位: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項目共不少于1個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是指:2020年01月01日以來已完成單項合同工程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
3、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 第2.2.4(4)條
2.2.2(4) | 其他因素 評分標準 | 設計企業類似業績(3分) | 2020年01月01日以來具有1個已完成的總投資不低于2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設計業績得3分,本項最高得3分。 注:若為聯合體投標,設計業績以聯合體中設計單位提供的為準。 |
修改為:
2.2.2(4) | 其他因素 評分標準 | 設計企業類似業績(3分) | 2020年01月01日以來具有1個已完成的單項合同工程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得3分,本項最高得3分。 注:若為聯合體投標,設計業績以聯合體中設計單位提供的為準。 |
4、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 第2.2.4(4)條
2.2.2(4) | 其他因素 評分標準 | 設計-施工總承包類似業績(4分) | 2020年01月01日以來每具有1個已完成的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億元或總投資不低于2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EPC)業績得4分,本小項最多得4分。 |
調整為:
2.2.2(4) | 其他因素 評分標準 | 設計-施工總承包類似業績(4分) | 2020年01月01日以來每具有1個已完成的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億元或單項合同工程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EPC)業績得4分,本小項最多得4分。 |
5、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調整為2023年05月26日10時30分。
6、招標文件中所涉及的以上相關內容均作相應調整,其余內容不變。
成都市武侯區仁居泰置業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