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市凌青村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工程如皋市凌青村公共服務等資格后審公告,招標公告" />
項目編號 | A3206820342000337 | 項目名稱 | 如皋市凌青村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工程 |
標段編號 | A3206820342000337001001 | 標段名稱 | 如皋市凌青村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工程 |
工程類型 | 施工 |
如皋市凌青村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如皋市凌青村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工程已經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如皋市如城街道凌青村村民委會,建設資金來自村集體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如皋市凌青村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如皋市如城街道凌青村;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為如皋市凌青村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工程,建筑面積約2594平方米,含土建和安裝。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1.3合同估算價:約450萬元,含暫列金額1.5萬元;
2.1.4工期要求:9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延遲一天,罰款5000元;
2.1.5 質量要求:合格;
3.1 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項目負責人須為本項目委托代理人。
(5)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4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4.1自2021年4月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2自2022年4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3自2023年1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4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文件要求,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備案等經營活動。
3.4.5企業資質有效期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統一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建辦市函〔2021〕510號)精神。
3.4.6按照《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的規定,失信對象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失信對象的認定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或“信用江蘇”網站公布名單為準;
3.4.7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蘇建質安(2020)75號)以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落實蘇建質安(2020)75號文的補充通知》(蘇建質安(2022)198號)文件要求,投標單位因生產安全事故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目被限制承攬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內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
3.4.8投標企業須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以下合稱為《信用手冊》),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的申請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及執業注冊信息應錄入《信用手冊》,持有《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的申請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應錄入《信用手冊》,且《信用手冊》未處于在擬投標項目所在地暫停或停止使用狀態。
特別提醒:(1)因信用手冊版本更新,新辦理信用手冊的投標企業須同時將信用手冊封面及掃描封面二維碼后的人員界面截圖一并上傳,申請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信息須列明在人員界面截圖中,否則作無效標處理。(2)《信用手冊》的辦理,請各建筑業企業登錄南通市建筑市場監管平臺,按照《南通市建筑業企業信用手冊管理辦法》(試行)(通建工〔2014〕138 號)文件要求到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駐南通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申領新證,并申請信用核查。
3.4.9 項目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3日9時0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3日9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招 標 人:如皋市如城街道凌青村村民委會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凌青村13組
聯 系 人:陳軍
電 話:***
地 址:如皋市碧霞路299號5號商鋪11室二樓
聯 系 人:周亞平
電 話:***
2023年5月11日
招標人信用承諾書.pdf
招標文件正文.pdf
凌青村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圖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