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區城北片區雨水排放系統(文毅路至新濱江排澇站)
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由吉青發改招標核字【2023】7號文件核準招標,現就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發布招標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吉安市青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工程名稱:青原區城北片區雨水排放系統(文毅路至新濱江排澇站)建設項目
三、工程地點:吉安市青原區;
四、工程概況:本項目在文毅路至新濱江排澇站之間設置排水明渠。水渠長769.2m,其中前609.2m,紅線寬度40m,水渠底寬10-12m,后160m紅線寬度14.5m,水渠底寬3m。工程主要內容包括綠化、景觀照明及排水等工程。
五、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六、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七、本項目工程總投資約1200萬元,本工程招標控制價約852.83元。
八、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排水渠涵洞、景觀園建、景觀園林、景觀照明、給水工程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九、建設工期:180日歷天
十、對投標企業及項目部組成人員資質要求:(因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無需現場提交原件只需將以下要求的原件掃描件放入電子投標文件中即可)
1、投標企業必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企業資質;
2、擬派出的建造師必須具有貳級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書)、本人身份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擬派項目部組成人員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標企業組建項目工程部,項目部需配備建造師及施工員、質量員和專職安全員各一名。施工員、質量員均應具有有效崗位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專職安全員需提供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其中施工員、質量員專業必須為市政專業);
4、根據《吉安市關于進一步強化源頭治欠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落實“吉薪即付”實施方案》(吉辦字〔2022〕24號)文件規定,投標企業應提供《吉安市落實“吉薪即付”工傷保險參保和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函》,(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下載)。未按要求提交承諾函或提供不實的,將視為無效標,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5、本工程擬派的注冊建造師和施工員、質量員、專職安全員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近6個月(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以上要求提供社保證明的應提供當地相關部門的文件或證明材料。若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6、其他要求:根據《關于啟用江西住建云平臺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贛信息登記管理系統的通知》(贛建審批〔2020〕4 號)、《關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電子招投標活動中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臺信息數據的通知》(贛建城鎮〔2021〕19 號)規定,省外建設工程施工企業須提供“江西住建云平臺”(http://zjy.jxjst.gov.cn)網站登記,且提供登記有效的查詢結果截屏并需要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擬派的注冊建造師和“三大員”應在省外進贛企業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詢,且提供登記有效的查詢結果截屏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7、根據吉市管辦字【2018】4號文件通知,投標人應當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加蓋單位公章在投標文件中體現,其查詢記錄截圖時間為開標截止時間前7日內有效。未提供上述規定的查詢結果或經查詢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投標活動。
8、“法定代表人證書”改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9、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本工程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時,一律以招標文件為準。
十一、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各投標企業的法定代表授權委托代理人無需到開標現場參與本項目開標活動。
2、關于不見面開標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里的附件“不見面開標”注意事項。
十二、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即遞交投標文件后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十三、獲得招標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電子招標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的企業,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中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并按電子招投標有關要求進行投標。
十四、評標辦法:本項目采用報價承諾法,并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系統評標。
十五、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時間: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6月2日9:00前
2、開標時間:2023年 6月2日9:00 (北京時間)
3、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本工程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市招標投標監督網。
招標單位:吉安市青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人:龍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吉安市建筑設計規劃研究院
聯系人:楊女士 聯系電話:***
吉安市青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