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21線納溪至瀘縣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壩段)K1786+810~K1798+600段質量監督過程抽檢及竣(交)工檢測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國道321線納溪至瀘縣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壩段)K1786+810~K1798+600段(項目名稱)已由 《關于國道321線納溪至瀘縣一級公路改建工程(隆昌界至渠壩段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川發改基礎〔2016〕477號)、《關于同意國道246線、353線瀘縣立石鎮至江陽區江北鎮段公路工程等項目業主變更的通知》(川發改基礎〔2016〕627號)(批文名稱和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瀘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上級補助以及地方政府自籌資金 (資金來源),招標人為 瀘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質量監督過程抽檢及竣(交)工質量檢測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規模:
國道321線納溪至瀘縣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壩段)K1786+810~K1798+600段,全長11.794 公里,瀝青砼路面,采用一級公路技術標準,設計速度 60 公里/小時,路基寬23米/30米;項目全線共設置橋梁7座(其中大橋3座,中橋4座),拆除石拱橋1座(20+2×50+2×20分離式石板肋拱橋);隧道2座,其中長隧道1620米(右線)/1座,中隧道888米/1座,隧道建筑限界9.75米(凈寬)×5米(凈高)。項目總投資12.24億元。本次招標內容主要為質量監督過程抽檢及交(竣)工檢測。
2.2 本次招標范圍:質量監督過程抽檢及竣(交)工質量檢測。
2.3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和地方配套。
2.4建設地點: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境內。
2.5檢測工作內容:路基、路面、橋涵(含動靜載試驗)、隧道(含機電)、交安工程、綠化、環保等工程質量監督過程抽檢及竣(交)工質量檢測工作。
2.6檢測要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要求。
2.7計劃工期:施工工期912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年。
2.8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質量監督過程抽檢及竣(交)工質量檢測的工作內容、標段劃分、計劃工期等)。
3.1.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2資質要求: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機構綜合甲級資質,并取得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
3.1.3財務要求:2019- 2021年財務無虧損。
3.1.4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以來至少獨立承擔過1個一級及以上公路工程過程監督抽檢或交(竣)工驗收實體質量檢測項目,且單個項目檢測里程不小于8公里。
3.1.5信用等級: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質量試驗檢測管理信息系統公布的最近年度( 2021 年)信用評價 C級(含C級)以上信用等級。
3.1.6其他要求(如有) / 。
3.2本次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允許合法分包。
3.3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 1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最多可獲得 1 個標段的中標資格。
3.4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注:單位負責人,本處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控股關系,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管理關系,是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如事業單位。)
檢測單位的選取還應遵循“檢測合同段回避”的原則,即如果檢測單位在劃分的檢測合同段中已承擔設計、監理、施工任一單位,原則上不能再承擔該檢測合同段的質量監督過程抽檢及竣(交)工質量檢測工作,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3.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6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7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近三年(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一天)均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
3.8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地企業,中標后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4.1網上報名: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 5 月16日9時00 分至2023年 5月23日 17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網址http://ggzyjy.sc.gov.cn/),憑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其他類別項目系統”下載招標文件及其他招標資料電子版。具體操作方法詳見《投標人操作手冊》(《投標人操作手冊》可在網站“辦事指南”欄目“其他類別項目系統操作手冊”中下載)。
4.2 招標人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4.3招標文件補遺書(如果有)、通知書(如果有)由招標人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發布;投標人應在投標期間適時關注招標人指定網站,并及時下載相關內容,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閱下載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招標人聯系;逾期未聯系的,招標人視為投標人無任何問題,或是已收到或默認已收到,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5.1 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投標人自行組織項目考察、評估,相關費用自理,安全責任自負。
5.2投標文件的送交:
投標文件送交的時間為 2023 年6月6日上午 8:30 時至 9:00 時(北京時間),截止時間為 2023 年6月6日上午9:00 時(北京時間),投標人必須將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標文件送達:四川省青羊區豐德成達中心鼓樓南街101號7樓本項目開標室。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送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并簽認開標結果。
5.3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發布。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雙信封綜合評估法,即對投標人的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和報價文件進行評分,按照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前,應按投標人須知規定向招標人提交投標擔保,采用銀行保函時,保函保費必須通過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視為保證金繳納有效;采用現金轉賬時,投標人保證金繳納賬戶必須通過投標人基本存款賬戶轉出。采用銀行保函原件需加蓋銀行公章并且公章上有印章編碼。(詳見“投標須知”3.4.1條款)。
8.1投標人應提供下述公示資料:
(1)格式(后附):
公示表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含資質等級、法人情況、關聯企業等)
公示表2.2020年1月1日以來至少獨立承擔過1個一級及以上公路工程過程監督抽檢或交(竣)工驗收實體質量檢測項目,且單個項目檢測里程不小于8公里項目情況表
公示表3.擬在本項目任職主要人員情況表
(2)包封:
各投標人應將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電子文檔(置于U盤內,且電子文檔應能正常打開)裝入投標文件外層總封套內。公示資料同投標文件同時送交。
(3)投標人公示資料應遵循下述規定:
投標人應確保電子文檔與投標文件的一致性,否則以投標文件為準進行公示。公示資料與評標結果同時在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上公示以接受社會公開監督。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資料的投標人,視為自動放棄本項目投標資格。凡經查實所報資料虛假的投標人,將不通過評審。未按要求提交公示的資質、業績、人員或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作為無效的資質、業績、人員。
8.2評標結果公示:評標結束后,由招標人將評標結果即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名單在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公示 3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開監督。
8.3投訴處理:招標人、招標人上級主管部門及交通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川交發[2019]32號)的規定接受針對公示內容的投訴和舉報。舉報材料要求、舉報受理條件及查處參照川交發[2019]32號對投訴的規定執行。超出投訴或舉報時效的,可不予受理。
招 標 人: 瀘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瀘州市江陽區康城路一段15號
郵 編: 646000
聯 系 人: 何先生 劉先生
電 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