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單位:原文件第12頁評分項:
企業榮譽(6.00分) |
憑投標人提供的開標之月前60個月內獲得的優良工程獎的證書原件按下列方法計分,最高累計6分: (1)國優每個計3分; (2)省優每個計2分; (3)市優每個計1分; 投標人最多提供2個項目的獎項,獲得多個獎項的,只按獲得的最高級別獎計分。 |
現變更為:
企業榮譽(6.00分) |
憑投標人提供的開標之月前60個月內獲得的優良工程獎的證書原件或頒發獎項機構出的紅頭文件和查詢網址,按下列方法計分,最高累計6分: (1)國優每個計3分; (2)省優每個計2分; (3)市優每個計1分; 投標人最多提供2個項目的獎項,獲得多個獎項的,只按獲得的最高級別獎計分。 |
其余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