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長江第三大橋2023-2026年 主橋定期檢查及經常性檢查項目JC1標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資質要求:
投標人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具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試驗檢測綜合甲級或橋梁隧道工程專項試驗檢測資質證書;投標人具有省級及以上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以系統報表1中自動生成的相關信息為準);
3.2 企業業績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完工時間為準)投標人完成過主跨大于400m的斜拉橋檢測項目。(以系統報表5中自動生成的相關信息為準);
3.3 企業信譽要求:
(1)在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履約考核為B級及以上(投標人信用等級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最新公布的為準)。
(2)投標人應提供第三方信用報告,信用評價等級為A級及以上,投標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業與產業信用評價機構名錄庫管理系統中備案。
3.4 企業財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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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人員資格要求: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交通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橋梁專業(或橋梁隧道專業)試驗檢測工程師(或試驗檢測師)資格證;(以系統報表表3中自動生成的相關信息為準);
擬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應具備交通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橋梁專業(或橋梁隧道專業)試驗檢測工程師(或試驗檢測師)資格證;(以系統報表表3中自動生成的相關信息為準)。
3.6 其他要求: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3)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與其所投標段對應的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或與其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單位均不得參加本項目相應標段的投標。
4.資格審查
資格后審
5.評標辦法
單信封綜合評估法
6.招標文件的獲取
7.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7.1 踏勘現場的時間和地點: 不組織
7.3 投標人應充分考慮上傳文件時的不可預見因素,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的,視為逾期送達,招標人(“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拒絕接收。
7.4 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方式進行公開開標,開標地點:南京智能開標大廳(通過“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南京智能開標大廳”入口登錄)
8.發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9.1本項目為南京交通全流程電子招標試點項目,投標人請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攜帶數字證書至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蘇省公共資源服務平臺(南京市)登錄權限,所攜帶數字證書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數字證書(CA)互聯互通系統(詳見《關于公共資源交易數字證書(CA)互聯互通系統上線試運行的通知》)。(投標預約,制作投標文件,開標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數字證書)。 9.2未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建立信用檔案,可向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招標監督機構(本省單位)或者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外省單位)咨詢。 9.3投標人需要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或更新的內容,請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備案或更新。根據蘇交建[2015]25號文的規定,投標人企業備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為5個工作日,投標人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
10.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