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縣2023年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施工招標補遺文件
各投標人:
河口縣2023年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施工招標:
一、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已上傳,請各投標人自行下載并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6項變更為:
1、類似業績是指:公路養護工程施工項目或公路工程施工項目。
2、業績證明材料要求:
(1)企業類似業績證明材料:應附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到的企業“業績信息”相關項目網頁截圖復印件或網頁打印件(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無查詢結果,但可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的,應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到的網頁截圖),即包括“項目名稱”、“標段類型”、“合同價”、“主要工程量”等欄目在內的項目詳細信息網頁截圖且能清晰顯示其姓名及職務。除網頁截圖外,投標人無需再提供任何業績證明材料。
(2)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類似業績證明材料:滿足以下任意一項即可且業績證明材料能清晰反映其姓名及職務:(1)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交(竣)工驗收證書;(2)“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載明的能夠證明個人具有相關業績的網頁截圖(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無查詢結果,但可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的,應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到的網頁截圖)。
三、本次澄清補遺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原定開標時間不變。
四、其他內容不變。
注:1補遺文件視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若對同一內容存在不同解釋,應以日期靠后的補遺書所作的解釋為準;
2本補遺文件共計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