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布拖縣安全住房集中安置點(第二批)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工程項目(項目名稱)施工/標段招標文件
補遺書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布拖縣安全住房集中安置點(第二批)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工程項目(項目名稱)施工/標段招標文件作出以下補遺修正:
1. 原招標文件第一章 招標公告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2建設規模中:“主要對布縣龍潭鎮、拖覺鎮、特木里鎮、俄里坪鎮、牛角灣鎮、拉果鄉、委只洛鄉等鄉、鎮,共計38處安置點、293戶住房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整治和基只鄉6戶危房新選安置點建設。主要建設內容:一、擋土墻工程、排水溝、道路修復及部分水利設施;二、新建安置點基礎設施、設備(含加壓供水系統、污水處理及排放、太陽能路燈及熱水器)三、修建6戶80平米雙拼戶型房屋。”
現修改為:
“主要對布拖縣龍潭鎮、拖覺鎮、特木里鎮、俄里坪鎮、牛角灣鎮、拉果鄉、委只洛鄉等鄉、鎮,共計38處安置點、293戶住房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整治和基只鄉6戶危房新選安置點建設。主要建設內容:一、擋土墻工程、排水溝、道路修復及部分水利設施;二、新建安置點基礎設施、設備(含加壓供水系統、污水處理及排放、太陽能路燈及熱水器)三、修建6戶80平米雙拼戶型房屋。”
1.1.6 | 項目建設規模 | 主要對布縣龍潭鎮、拖覺鎮、特木里鎮、俄里坪鎮、牛角灣鎮、拉果鄉、委只洛鄉等鄉、鎮,共計38處安置點、293戶住房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整治和基只鄉6戶危房新選安置點建設。主要建設內容:一、擋土墻工程、排水溝、道路修復及部分水利設施;二、新建安置點基礎設施、設備(含加壓供水系統、污水處理及排放、太陽能路燈及熱水器)三、修建6戶80平米雙拼戶型房屋。 |
現修改為:
1.1.6 | 項目建設規模 | 主要對布拖縣龍潭鎮、拖覺鎮、特木里鎮、俄里坪鎮、牛角灣鎮、拉果鄉、委只洛鄉等鄉、鎮,共計38處安置點、293戶住房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整治和基只鄉6戶危房新選安置點建設。主要建設內容:一、擋土墻工程、排水溝、道路修復及部分水利設施;二、新建安置點基礎設施、設備(含加壓供水系統、污水處理及排放、太陽能路燈及熱水器)三、修建6戶80平米雙拼戶型房屋。 |
10.4 |
低于成本報價 |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修正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某投標人的報價(總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的量化評審方法(1) 對低于該項目(標段)最高限價90%并且低于所有(該項目或標段)投標人評標價算術平均值95%(不超過 95%)的投標報價作為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評審對象。(2) 評標委員會對該投標人報價的單價等進行分析,對明顯偏低的單項(不包括沒有報價的單項)應當向其發出澄清函,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3)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認為該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持有異議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可以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拒絕簽字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 |
現修改為:
10.4 |
低于成本報價 | 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修正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某投標人的報價(總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的量化評審方法(1) 對低于該項目(標段)最高限價 90%并且低于所有(該項目或標段)投標人評標價算術平均值95%(不超過 95%)的投標報價作為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評審對象。(2) 評標委員會對該投標人報價的單價等進行分析,對明顯偏低的單項(不包括沒有報價的單項)應當向其發出澄清函,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3)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認為該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持有異議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可以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拒絕簽字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注:“評審價“評審價算術平均值”是指投標評審價下浮比例在 0-15%(均含本數)投標文件全部內容經過詳細評審而未被否決的所有投標人評審價的算術平均值,投標人的評審價不在此范圍內的不得納入“評審價算術平均值”計算。 |
10.19 |
其他說明 | 3、本項目投標文件中所附人員 ( 包含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須是本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所有人員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需提前 14 天向監理或業主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 投標人應響應本條款并將承諾函附于投標文件中,承諾函格式自擬。 |
現修改為:
10.19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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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施工組織設計(20分) | 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與措施(3分) | 根據投標人提供的環境保護管理體 系及措施,體系與措施詳盡并由注冊 在本單位的建筑垃圾減排管理員(高 級)簽字、合理得3分,一般得2.5 分,無不得分。 |
現修改為:
2.2.4(1) | 施工組織設計(20分) | 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與措施(3分) | 根據投標人提供的環境保護管理體 系及措施,體系與措施詳盡合理得3 分,一般得2.5分,無不得分。 |
現修改為:2023年6月16日09時30分。
現修改為:2023年6月16日09時30分。
招標人:布拖縣以工代賑辦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