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第一人民醫院三江新區分院建設項目”監理標段
補遺文件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1、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6.1.1條“評標委員會的組建”中,原文:“評標專家確定方式: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專家的確定方式按川辦發〔2021〕54 號、川府發(2014) 62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修改為:
“評標專家確定方式: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專家的確定方式按川辦發〔2021〕54 號、川辦規〔2022〕8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2、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第2.2.1條“分值構成”調整為:
“資信業績部分:36.0分
監理大綱部分:39.0分
投標報價部分:25.0分(20-40分)
其他評分因素:0.0分”
3、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第2.2.4(1)條——“類似項目業績”中,原文:“2020年01月01日以來每具有一個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監理的建筑面積9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監理業績得2分,每增加一個建筑面積9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監理業績加2分,本項最高得6分。”
調整為:
“2020年01月01日以來具有一個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監理的建筑面積9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監理業績得2分,每增加一個2020年01月01日以來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監理的建筑面積9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監理業績加2分,本項最高得6分。”
4、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第2.2.4(1)條——“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監理人員配備情況”中,原文:“2、安裝專業監理工程師1名: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資格得3分;同時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資格的加2分。本小項最高得5分。3、智能化專業監理工程師1名: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通信工程)資格得3分;同時具有咨詢工程師(投資)加2分。本小項最高得5分。”
調整為:
“2、安裝專業監理工程師1名: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資格得3分,本小項最高得3分。3、智能化專業監理工程師1名: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通信工程)資格得3分,本小項最高得3分。”
5、刪除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第2.2.4(1)條——“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監理人員配備情況”中“6、監理員2名:具有四川省監理行業從業人員監理業務培訓證得3分,每增加一名加1分。本項最多得5分。”條款。
6、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第2.2.4(2)條“監理大綱評分標準”調整為:
2.2.4(2) 監理大綱
評分標準 質量控制措施 7 以措施是否切合項目實際,是否得當可行,是否具有針對性等進行評審。優得7分;良得6.5分,一般得6分;無得0分。
進度控制措施 7 以措施是否切合項目實際,是否得當可行,是否具有針對性等進行評審。優得7分;良得6.5分,一般得6分;無得0分。
造價控制措施 6 以措施是否切合項目實際,是否得當可行,是否具有針對性等進行評審。優得6分;良得5.8分,一般得5.6分;無得0分。
安全管理措施 7 以措施是否切合項目實際,是否得當可行,是否具有針對性等進行評審。優得7分;良得6.5分,一般得6分;無得0分。
組織協調措施 6 以措施是否切合項目實際,是否得當可行,是否具有針對性等進行評審。優得6分;良得5.5分,一般得5分;無得0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 6 以措施是否切合項目實際,是否得當可行,是否具有針對性等進行評審。優得6分;良得5.5分,一般得5分;無得0分。
7、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延長至2023年06月25日10時30分,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調整為2023年06月25日10時30分,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調整為2023年06月25日10時30分。
8、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廣元市健康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