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仁壽至屏山新市公路
綠化環保工程施工LH9標段招標招標文件
補遺書 第1號
一、對招標文件的修改及澄清
(一)投標人須知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中“(1)獨立完成1個及以上主線里程不少于15Km且合同金額不低于600 萬元的國內新建高速公路綠化工程施工項目”修改為:“(1)獨立完成1個及以上主線里程不少于15Km且合同金額不低于500 萬元的國內新建高速公路綠化工程施工項目。”
(二)本項目原招標文件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現修改為接受聯合體投標,具體修改內容如下:
1.招標公告第3.2款修改為:“本次招標:LH9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應具有的資格條件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資格審查條件” 。
2.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條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修改為:“LH9標段,接受,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2)聯合體應具有的資格條件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資格審查條件”。
3. 投標人須知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補充:“注: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牽頭人和成員方均應滿足本項中(1)的要求,牽頭人和成員方可任意一方滿足本項中(2)的要求”。
4. 投標人須知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補充:“注: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牽頭人和成員方均應滿足本項要求”。
5. 投標人須知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中“注”補充:“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牽頭人和成員方業績累加后須滿足本項要求”。
6. 投標人須知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中“注”補充:“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牽頭人和成員方均應滿足本項要求”。
7. 評標辦法初步評審標準(第一個信封)第 2.1.1項形式評審標準第2目中補充:“(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投標函由聯合體牽頭人按上述要求完成簽字、蓋章”;第3目中補充:“(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投標保證金應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交”; 第4目中補充:“(5)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由聯合體牽頭人按上述規定出具”;第5目中補充:“(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由聯合體牽頭人按上述規定出具”;原第6目調整為第7目,補充第6目內容:“6.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聯合體協議書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1)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簽訂聯合體協議書,且簽字、蓋章符合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8. 評標辦法初步評審標準(第一個信封)第2.1.2項資格評審標準第6目中補充:“(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獨立投標的,投標人未同時參加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9. 評標辦法初步評審標準(第二個信封)2.1.1形式評審標準第2目中補充:“(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投標函由聯合體牽頭人按上述要求完成簽字、蓋章”。
10.合同附件四主要人員最低要求中“注”補充:“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項目經理須由牽頭人委派,并提供投標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前半年其在牽頭人單位連續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
11.投標文件格式中補充“聯合體協議書”及相關聯合體內容,具體格式及內容詳見補遺后的招標文件。
(三)上述修改內容已在補遺的招標文件中進行修改,具體修改內容以補遺后的招標文件為準。
二、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不變。
招標人: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中鼎遠發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