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 ||||||||||||||||||||||||||||||||||||||||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 ||||||||||||||||||||||||||||||||||||||||
桂語云間地塊、中信泰富地塊周邊道路和金灣路、前楊道項目(項目名稱)工程總承包 標段招標公告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桂語云間地塊、中信泰富地塊周邊道路和金灣路、前楊道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市濱湖區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桂語云間地塊、中信泰富地塊周邊道路和金灣路、前楊道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錫濱行審投許[2023]3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無錫雪浪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其他國有: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無錫雪浪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嘉朗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2.1.1建設地點:濱湖區山水城桂語云間地塊周邊、中信泰富地塊周邊、塘繹路與笠澤路交叉口東南側、蠢湖大道與震澤路交叉口東南側 | ||||||||||||||||||||||||||||||||||||||||
2.1.2建設規模:擬新建規劃道路(敦睦路~五湖大道)、敦睦路(和風路~規劃道路)、規劃三路(和風路~震澤路)、規劃四路(信成道~規劃三路)、金灣路(塘絳路~規劃安南路)和前楊道(震澤路~清晏道)共計6條城市支路,其中規劃道路(敦睦路~五湖大道)總長約249米,道路紅線寬度14米,設計速度30Km/h;敦睦路(和風路~規劃道路)總長約138米,道路紅線寬度20米,設計速度30Km/h;規劃三路(規劃四路~震澤路)總長約232米,道路紅線寬度14米,設計速度20Km/h;規劃四路(信成道~規劃三路)總長約146米,道路紅線寬度14米,設計速度20Km/h;金灣路(塘絳路~安南路)總長約398米,道路紅線寬度12米,設計速度20Km/h;前楊道(震澤路~清晏道)總長約412米,道路紅線寬度20米,設計速度30Km/h。主要內容包括新建道路、管線、照明、交通設施和綠化工程等。 | ||||||||||||||||||||||||||||||||||||||||
2.1.3合同估算價:5600.0 萬元 | ||||||||||||||||||||||||||||||||||||||||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270 日歷天。 | ||||||||||||||||||||||||||||||||||||||||
設計開工日期:2023年06月20日 08:00,施工開工日期:2023年07月20日 08:00, | ||||||||||||||||||||||||||||||||||||||||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3月15日 17:00 | ||||||||||||||||||||||||||||||||||||||||
2.1.5其他:(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6)如采用聯合體投標的,項目負責人由牽頭人委派。 (7)聯合體單位下載招標文件的時候,牽頭人單位挑選到本標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員單位CA鎖,并選擇添加成員單位,再下載招標文件,否則在中標后續階段(如中標通知書,合同簽訂等環節)將無法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可咨詢新點軟件公司)。 | ||||||||||||||||||||||||||||||||||||||||
2.1.6質量標準:(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各階段設計成果符合國家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的深度,報相關部門審批,經招標人書面認可且最終通過相關部門批準和施工圖審查合格為準;(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驗收合格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3)物資采購要求的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采購質量需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質量違約金為合同價款的3%。 | ||||||||||||||||||||||||||||||||||||||||
2.2招標范圍: 本工程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工程總承包模式(EPC),為交鑰匙工程,包括本工程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編制、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 (1)工程設計:包括施工圖設計、圖紙報批及綜合協調、相關報建配合及驗收工作、設計管理(對本項目所有相關設計及設計工作之外的設計內容提供總控、協調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竣工圖編制以及后續服務等。具體包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等,項目設計內容:包括道路、管線綜合、管線施工圖、照明、景觀綠化、海綿城市、交通設施等工程。 (2)工程施工:包括道路、管線、交通設施、路燈照明、道路綠化、海綿城市、交通管理(交通轉換圍擋、交通組織)、場地準備及臨時配套工程等施工。 (3)本項目建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設備、工器具的采購(含供貨、運輸、裝卸、保管、安裝、運行及試運行、相關各類技術培訓服務),以及后續需要進行的各項檢測、驗收,項目缺陷責任期和質量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一切與項目相關的所有施工內容。 (4)通過政府職能部門的各項專業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備案,驗收合格后協助業主辦理工程項目移交及后續評價工作。 (5)包括報批報建、施工審批手續、竣工驗收歸檔及工程驗收合格后交付等總承包的全部工作。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 ||||||||||||||||||||||||||||||||||||||||
資質條件: | ||||||||||||||||||||||||||||||||||||||||
(1) | ||||||||||||||||||||||||||||||||||||||||
(2)(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標準)一級]及以上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 ||||||||||||||||||||||||||||||||||||||||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 ||||||||||||||||||||||||||||||||||||||||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 ||||||||||||||||||||||||||||||||||||||||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 ||||||||||||||||||||||||||||||||||||||||
1、企業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 ||||||||||||||||||||||||||||||||||||||||
(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 ||||||||||||||||||||||||||||||||||||||||
(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標準)一級]及以上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 ||||||||||||||||||||||||||||||||||||||||
2、財務要求:2019 至2021 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 ||||||||||||||||||||||||||||||||||||||||
3、□企業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 ||||||||||||||||||||||||||||||||||||||||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近五年來(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3500萬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EPC總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類似工程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招標公告發布首日計算,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 V7.0 為準。) | ||||||||||||||||||||||||||||||||||||||||
(B)設計業績要求:近五年來(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承擔過單項工程造價或總投資額≥3500萬元城市道路項目的設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及合同,兩者缺一不可。業績有效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 V7.0 為準。) | ||||||||||||||||||||||||||||||||||||||||
(C)施工業績要求:近五年來(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3500萬元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類似工程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招標公告發布首日計算,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 V7.0 為準。) | ||||||||||||||||||||||||||||||||||||||||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 ||||||||||||||||||||||||||||||||||||||||
(A)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 | ||||||||||||||||||||||||||||||||||||||||
(B)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 | ||||||||||||||||||||||||||||||||||||||||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 ||||||||||||||||||||||||||||||||||||||||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近五年來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3500萬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EPC總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類似工程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招標公告發布首日計算,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 V7.0 為準。) | ||||||||||||||||||||||||||||||||||||||||
(B)設計業績要求:近五年來以設計負責人(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承擔過單項工程造價或總投資額≥3500萬元城市道路項目的設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及合同,兩者缺一不可。業績有效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類似業績必須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若上述資料中均無法體現項目負責人的,則需提供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的項目人員配備表的原件的彩色掃描件上傳至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的業績證明材料的合同中。(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
(C)施工業績要求:近五年來以項目經理身份(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3500萬元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類似工程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招標公告發布首日計算,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 V7.0 為準。) | ||||||||||||||||||||||||||||||||||||||||
6、項目管理機構:由招標人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確。 | ||||||||||||||||||||||||||||||||||||||||
7、其他要求:(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或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及以上執業資格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2)若總承包項目經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3)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或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上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4)擬派施工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5)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不得是同一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須提供企業為其繳納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繳費證明(如投標人成立時間遲于要求開始的時間,則時間要求為投標人成立時間至截止時間)。(6)必須滿足下列條件:a、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b、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自2021年04月23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2022年04月23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2023年01月23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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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04月23日 17:00 時至2023年04月28日 23:59 時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V7.0下載招標文件,平臺和工具軟件使用費12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寄。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05月24日 9時30 分,地點為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V7.0 ,投標文件遞交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 ||||||||||||||||||||||||||||||||||||||||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
6.評標方法 | ||||||||||||||||||||||||||||||||||||||||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具體評標方法和定標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 ||||||||||||||||||||||||||||||||||||||||
7.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交易中心、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 ||||||||||||||||||||||||||||||||||||||||
8.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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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辦法.pdf 招標文件正文.pdf 招標信用承諾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