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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陽縣高墟麗居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已經沭發基〔2022〕175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江蘇沭陽城市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即將進行公開招標,現對項目公平競爭審查情況公開征求潛在投標人的意見或建議。 一、發包方案 1、招標條件:本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工程量清單已編制完成;成套施工圖紙已由設計單位提供;資金來源已落實。 2、項目建設地點:沭陽縣高墟鎮建設路北側、新風路東側。 3、項目建設規模:沭陽縣高墟麗居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面積約72.56畝,新建19棟住宅(部分商住),2個門衛,1個水泵房,3個配電房,及室外道路、給排水、臨時用電等配套工程,總建筑面積約為7.3萬平方米。 4、招標范圍:土建、安裝及配套工程等。 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項目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科學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標,規避或部分規避招標。 標段名稱:沭陽縣高墟麗居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標前市場調查 1、調查方式:通過咨詢方式選擇4個具有代表性的調查對象開展需求調查,了解相關產業發展、市場供給、同類招標項目歷史中標信息,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2、推薦品牌:本項目為施工項目,無推薦品牌。 三、招標文件 1、招標條件: 1.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1.2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資質,且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該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1.3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資格等級要求: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本人必須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 1.4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達到4.3萬平方米及以上且單項合同金額達到137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1)業績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要求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蓋章齊全,缺一不可)為準,直接發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須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須三項齊全。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明須在住建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原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備案(須附網頁查詢截圖),否則不予認可; (2)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金額、面積在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項中指標出現不一致的,以最小的為準;如有建設單位的名稱、施工單位的名稱、工程名稱前后不一致的,須提供行政主管部門或原建設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相關證明材料; (3)以上業績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網頁查詢截圖須從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誠信庫中鏈接入投標文件中,未按要求鏈接或鏈接的證明材料中缺項漏項的或模糊不清的,視同投標文件中未提供相關資料; 1.5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3、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合同價款10%的預付款擔保后,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的10%作為預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合同價款的30%;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款的80%;工程審計結束付至工程審定價款的97%;余款待缺陷責任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一次性付清(無息)。 4、其他:詳細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四、公平競爭審查結論 經綜合審查,本項目已依法及時有效地發布招標計劃信息,招標方案、資質要求、評分標準及招標需求無偏向性,可以充分滿足市場競爭,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五、相關要求 1. 請各潛在投標人于2023年6月19日17時30分前通過投標人業務管理系統或以下電子郵箱方式反饋意見或建議。 招標代理郵箱:505036846@qq.com 2. 建議書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 (一)建議人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 (二)建議項目的具體事實、理由、相關證據材料,以及明確的請求; (三)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四)提起建議的日期。 六、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蘇沭陽城市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沭陽縣南湖街道鄰里中心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戚蘇齊***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天園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沭陽縣杭州東路113號汽車運輸公司三樓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張翠翠 ***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