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射陽縣交通運輸局實施2023年農村公路(橋梁)建設工程項目(臨海鎮、射陽港經濟開發區、海河鎮、海通鎮)招標文件補充通知(一)
各投標人:
射陽縣交通運輸局實施2023年農村公路(橋梁)建設工程項目(臨海鎮、射陽港經濟開發區、海河鎮、海通鎮)做如下補充調整:
一、 本標段工程最高限價:3318.97 萬元,投標保證金更改為66.00萬元。
二、 請各投標單位查收招標工程量清單,按此工程量清單編制投標文件;
三、根據工程計劃調整,以下工作內容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道路名稱 位置 路長 (km) 路面寬 (m)
備注
海通南洋線延長線 海通鎮 0.619 5.50 刪除
同豐線北延 海河鎮 1.038 5.00 刪除
花元村阜中河西路 海河鎮 0.499 6.00 刪除
四、本項項目名稱:射陽縣交通運輸局實施2023年農村公路(橋梁)建設工程項目;
標段名稱:射陽縣交通運輸局實施2023年農村公路(橋梁)建設工程項目(臨海鎮、射陽港經濟開發區、海河鎮、海通鎮)
五、本次招標的方式為:線上報名,線下開標的方式。
六、招標文件:1、(四)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注: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3 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更改為注:第 3.5.2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2、(五)投標人的信譽情況表注:“1.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 4 和“投標人須知”正文第 1.4.4 項規定, 逐條說明其信譽情況。2.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4 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更改為注:“1.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第 1.4.4 項規定, 逐條說明其信譽情況。2.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3 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3、(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資歷表注: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5 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更改為注:第 3.5.4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4、(七) 擬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匯總表注:本表填報的人員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 6 的要求。更改為注:本表填報的人員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
5、(八) 擬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資歷表備注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6 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更改為:第 3.5.5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6、(九) 擬投入本標段的主要施工機械表注:本表填報的設備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 7 的要求。更改為注:本表填報的設備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
7、(十) 擬配備本標段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注:本表填報的設備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 7 的要求。更改為注:本表填報的設備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
六、招標文件中: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中投標函“1、我方已仔細研究 (項目名稱) 標段施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在考察工程現場后,愿意以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中的投標總報價 (或根據招標文件規定修正核實后確定的另一金額),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修改為“1、我方已仔細研究 (項目名稱) 標段施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在考察工程現場后,愿意以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中的投標總報價(或根據招標文件規定修正核實后確定的另一金額),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七、開標時間調整為:2023年6月21日10:00開標一室。
請各潛在投標人根據該招標文件補充通知(一) 為依據制作投標文件。
特此補充通知,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
射陽縣交通工程建設中心
射陽瑞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