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柴汶河谷里至果都段治理工程施工標、監理標、質量檢測標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新泰市柴汶河谷里至果都段治理工程已經新泰市行政審批服務局以“新行審投資核準【2023】3號” 批準建設, 項目法人和招標人為新泰市柴汶河生態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已經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山東佳文工程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對該項目施工、監理、質量檢測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編號:XT-GC-20230621-01001;
2.2項目名稱:新泰市柴汶河谷里至果都段治理工程;
2.3建設地點:新泰市谷里鎮、果都鎮
2.4建設規模:本次新泰市柴汶河谷里至果都段治理工程涉及谷里鎮、果都鎮共2個鄉鎮,治理范圍為北支流和南支流,總治理長度12.47km,北支流從谷里大橋(設計中泓樁號48+020)至果都與天寶鎮界(設計中泓樁號39+720),長8.30km,南支流從分流口現狀溢流壩(設計中泓樁號46+563)至谷里與宮里鎮界(設計中泓樁號42+393),長4.17km。具體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5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工期約為500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令簽發的日期為準);
2.6質量目標:合格;
2.7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詳見工程量清單);
2.8標段劃分:本次招標施工為 1個標段,監理為1個標段,質量檢測為1個標段。
2.9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分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施工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其中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監理投標人須具備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具有類似工程監理經驗;
質量檢測投標人須具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巖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測類、機械電氣、金屬結構5個類別)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
3.2、未經山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信用信息的企業,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其投標按無效處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其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進入水利建設市場或列入黑名單的,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
3.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項目招標中同時投標。
3.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4.招標文件領取、投標文件的遞交
4.1公告時間:自2023年06月25日起至2023年06月29日;
4.2下載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址:www.taggzyjy.com.cn)下載招標文件;各投標單位通過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注冊通道”入口進行免費注冊(用戶類型選擇“投標人”)。完成系統注冊的投標單位可直接登陸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系統”入口針對本項目領取招標文件。
請各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及時關注交易平臺“澄清文件下載”欄目及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信息欄目發布公告(招標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標人未及時查看交易平臺信息而對自身造成損失,相關責任由領取文件單位自行承擔。省內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現已實現CA數字證書跨平臺互認,請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辦理數字證書(點擊山東省多CA統一認證平臺辦理注意事項),已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可直接登錄系統。
擬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企業須辦理并取得數字證書(電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傳電子投標文件。請各投標企業(投標人)仔細閱讀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右側CA辦理模塊中《CA數字證書辦理指南(供應商)》并按要求辦理及續期。相關事宜請與交易中心CA數字證書辦理窗口聯系,聯系電話:***,已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可直接登錄系統。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加密電子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07月28日08時30分(北京時間)。
5.2本項目實行網上電子投標、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到達開標現場,請通過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不見面開標”入口遠程解密投標文件。
注:相關操作手冊等請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精細化服務,按照交易主體性質點擊進入不同的欄目下載對應的操作手冊。
5.3投標截止時間以后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不再接收任何投標文件。
6.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新泰市柴汶河生態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龍路399號
聯系人:姚科長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山東佳文工程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東岳大街24號
郵編:271000
聯系人:劉志偉
電話:0538-8669234
電子郵箱:sdjwgl@163.com
8. 異議和投訴
線上異議(質疑)與投訴。依據泰公管聯席辦【2021】6號通知要求,投標人(供應商)在滿足異議(質疑)與投訴條件下,可在線提出。
8.1、線上異議(質疑)。投標人(供應商)滿足異議(質疑)可通過電子交易平臺向招標(采購)人、代理機構提出異議(質疑);異議(質疑)應符合本項目招標(采購)文件“異議(質疑)與投訴”章節有關要求;線上與書面異議(質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現線上線下同時提出時,招標(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同時答復。
8.2、線上投訴。滿足投訴條件的投訴主體可通過電子監管平臺向同級財政部門或有管轄權的行政監督部們提出投訴。
投訴書應符合本項目招標(采購)文件“異議(質疑)與投訴”章節有關要求;線上與書面投訴書具有同等效力;線上線下同時提出時,投訴處理部門應同時答復。
8.3接收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志偉
電話:05328-8669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