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線海堤路災害防治工程于2023年6月15日在丹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丹東市銀河大街100-1號)第二開標室完成開標儀式,評標結束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等企業業績等情況公示如下:
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5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其他利害關系人是指除投標人以外的、與招標項目或者招標活動有直接和間接利益關系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對本招標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超過時效的異議、或異議書的內容及簽字蓋章不完整的異議,招標人有權不予受理。
第一標段:
排名 |
推薦中標候選人名稱 |
投標報價(元) |
工期 |
質量標準 |
安全目標 |
1 |
遼寧太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15,480,104.81 |
61日歷天 |
工程驗收質量評定:合格 |
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為0 |
2 |
東港市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
15,600,625.00 |
61日歷天 |
工程驗收質量評定:合格 |
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為0 |
3 |
遼寧安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652,891.00 |
61日歷天 |
工程驗收質量評定:合格 |
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為0 |
異議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2)異議人為非投標人的,應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為其他利害關系人;(3)被異議人的名稱、地址;(4)具體、明確的異議事項;(5)與異議事項相關的請求及主張;(6)必要的法律法規依據;(7)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符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的規定。未按規定提出導議或者未提交已提出異議的證明文件的投訴、或超過時效的投訴、或投訴書的內容及簽字蓋章不完整的投訴、或屬于《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第十二條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訴,監督部門將不予受理。
投訴書應包括以下內容:(1)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2)投訴人為非投標人的,應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為其他利害關系人;(3)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4)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5)異議的提出及招標人答復情況。(6)相關請求及主張:(7)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異議書或投訴書的簽字蓋章:異議或投訴人是法人的,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是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的,必須由主要負責人或者異議人或投訴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投訴人缺乏事實根據或者法律依據進行投訴的、或者有證據表明投訴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的、或者投訴人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的,監督機構將不予受理,并對惡意投訴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投訴人責任。
中標公示匯總表及開標記錄表中標候選人公示附件。
聯系方式:
監督部門:東港市交通運輸局
監督部門聯系人:高先生
地址:東港市東港路131號
監督部門聯系電話:***
招標人:東港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地址:東港市環城大街15號
郵政編碼:118300
聯系人:欒先生
電 話:***
招標代理:遼寧華都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丹東市振興區濱江中路 62 號中聯大酒店院內停車場
聯系人及電話: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