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谷蕩組煤區地質災害搬遷安置點(一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澄清通知
各投標人:
由安順市平壩區樂平鎮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招標的“谷蕩組煤區地質災害搬遷安置點(一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現澄清如下:
1、原投標人資格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同時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現修改為: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招標文件中資格要求已作對應修改。
2、原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延期至2023年07月04日00:00。
3、原投標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延期至2023年07月13日下午16:00時。
4、原開標時間(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延期至2023年07月14日11時00分。
安順市平壩區樂平鎮人民政府
廣東宏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8日